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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来源: 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2008/8/26 9:39:39

  广州医保制度迎来首次重大改革,外来工、个体户全部纳入医保范围,从“职工医保”试水迈向“全民医保”。

  作为市长签发的广州市政府今年第十一号令颁发,《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将自 九月一日起 实施。“新医保办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外来工、个体户将全部纳入医保范围;住院起付标准降低;门诊慢性病纳入支付范围;取消个人医疗账户“基础金”等。

  已执行五年的广州原有医保政策只适用于本市城镇户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及退休人员。新《办法》在现行医保政策的基础上,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无业人员、未成年人、不能享受养老待遇的老人、农转居人员等尚未纳入医保范围的群体,均作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崔仁泉表示,调整后,将实现广州所有城镇人员、在该市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目标。据预测,外来从业人员具体医保政策有望在年内出台,明年上半年组织实施。

  除在保险范围作出重大改革外,具体实施内容上也有系列改革,如调整起付标准、减轻个人负担;个人医疗帐户“基础金”取消,提高统筹能力;重大疾病险支付比例统一为百分之九十五;医保“过渡金”改为直接缴给社保机构,解决了“个人补差”和“挪作他用”问题;增加单病种结算办法,确保医院不赶病人等。 ( 王华 王静 )

(责编:尹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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