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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放心吃”成为一种奢望

转载 罗真如 2009-06-11 13:16:16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6月9日是认证认可与质量安全暨国际认可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谢军在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在线访谈时表示,国家认监委加强了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仅今年第一季度就吊销或自动失效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228家,同时,加快了《食品安全法》配套部门规章的制修订工作。(2009-6-9《中国经济网》)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系着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农耕时代“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想反,时下,一些地方的老百姓谈“吃”色变,平常不过的“放心吃”业已成为一种奢望,这实在颇具讽刺意味。

  “食品卫生”曾经是一个为公众所熟悉的术语,现在,它正逐渐被“食品安全”所替代。近年来,苏丹红事件、PVC保鲜膜事件、孔雀石绿事件、三鹿奶粉事件、蒙牛OMP事件等一次次给我国食品安全敲响警钟。普通老百姓也在胆颤心惊中认识了吊白块、苏丹红、三聚氰胺等本来只有专家才熟悉的化学名词,这种现象的出现,辛辣地嘲讽了我们的社会。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现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完善是为祸首。表现为:一是标准建设滞后,许多食品没有统一的生产、检测标准;二是少数正规企业不重视质量,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使得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市场缺乏有效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农业、工商、卫生、质监等十几个部门,各部门职能交叉,但各部门之间形成不了合力,让监管责任落不到实处。

  打铁还需功夫硬。让人们远离危害,让“放心吃”不再成为普通老百姓的一种奢望,首先,要用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能和应行使的权力、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在制度上杜绝各职能部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其次,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技术和标准化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第三,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要“守土有责”,农业、技监、工商、卫生监督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担负起职责,同时建立时市场快速反应机制,新闻媒体要加强食品安全案件的曝光。

  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增加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取消食品免检制、增设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制、消费者利益受损可要求10倍赔偿”等重要内容。法律的实施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真正实现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坚决、有力、全面地贯彻好食品安全法;企业应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同时,应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样,恐怕才能真正实现食品安全,老百姓“放心吃”也就不是一种奢望。

(责编:常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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