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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例重症甲流患者政府埋单

转载 来源: 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2009/8/18 9:37:38

  近日广东甲流病例持续增多,并出现全国首例重症病例,疫情走势备受关注。昨天,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专家评估,随着学校开学、天气转凉,9月份可能出现第二轮甲流流行高峰,需要提高警惕。

  至于首例重症甲流病例、17岁初中生小邱的高额治疗费用,该负责人称首例个案基本确定由政府埋单,但随后如果再出现重症病例,其治疗费是自付还是政府出,则需由国家根据甲流疫情走势再决定。

  问 最近甲流病例为何增多? 答 今年流感流行高峰推延

  根据监测统计,广东各地报告的甲流病例数曾在7月中下旬到8月上旬有一个相对温和的“平缓期”,但近日病例数又有明显上升趋势。

  省疾控中心流行病研究所所长何剑峰分析,往年广东季节性流感的流行高峰一般到7月底就“收尾”,但今年比较奇怪,现在已经到8月中旬了,流感样病例还是比较多,“今年流行高峰推延了。”

  “近期要警惕甲流第二轮流行高峰。”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家这一评估主要考虑了三个因素,一是学校9月份开学在即,很多中小学甚至已经提前军训或举行毕业班补课,容易出现流感病例集聚性暴发;二是天气入秋逐渐转凉,往年经验表明,这也是流感样病例增多的季节;三是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扩散,甲流病毒已在社区相当广泛存在。

  问 粤会不会出台“处罚令”? 答 尺度存争议,“正在研究”

  近期如何防控甲流?专家指出,除了个人做好勤洗手、多通风、少熬夜等措施外,对大型集会也应合理控制。

  有网友提出,广东应该学习北京,对甲流防控不力的单位进行处罚。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政府早在6月份就专门下发通知,对造成甲型流感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未落实防控责任的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东该不该学北京?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存在争议,“正在研究”。有不少人支持,但也有专家认为,处罚令难以遏制甲流流行,而且目前甲流毒力不强,危害与季节性流感差不多,所以“目前没必要太严格”。

  问 国产甲流疫苗何时出? 答 最快10月,不是所有人都打

  最近有专家呼吁,今年群众可适当提前打普通流感疫苗。但有市民提出疑问:普通流感疫苗只能预防季节性流感,对甲流无效,为何还要鼓励打?

  省疾控中心专家何剑峰解释说,首先从防控甲流的角度说,打普通流感疫苗可有效减少流感,减轻普通流感与甲流“叠加”带来的防控压力,也可减少两种病毒混合重组导致变异的几率。其次,仅从预防季节性流感角度,也应该及时接种疫苗。

  对于被寄予厚望的国产甲型H1N1流感疫苗,专家预测,正式上市最快也要10月份,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打,主要是两类人打,一类是老人、小孩等体弱高危人群,二是医护人员、警察等的公职人员。至于接种疫苗是否自费,还要等国家根据甲流疫情发展形势来确定。

  链接 广东甲流疫情改为“一周一报”

  广东甲流疫情通报将从目前的“隔日一报”改为“一周一报”!昨天,广东省卫生厅表示,经卫生部同意,如无特殊情况,从下周起,卫生厅将于每周一通报上周甲流病例的相关信息。

  省卫生厅昨晚通报,15至17日,我省新增报告19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广州市重症病例目前仍昏迷,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处于危重状态。

  至此,全省共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626例,分别是广州206例、深圳218例、珠海16例、汕头3例、佛山37例、河源8例、东莞56例、中山12例、江门49例、阳江3例、湛江8例、茂名1例、肇庆3例、清远2例、潮州1例,韶关3例。目前已治愈588例,现住院8例(其中广州1例重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30例,无死亡病例。(陈枫 粤卫信)

(责编:温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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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后是否能吃狗肉?

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吃狗肉的,注射期间不要吃刺激辛辣的食物,不要喝酒吸烟喝浓茶,不要剧烈运动。

Q: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后是否能吃狗肉?

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吃狗肉的,注射期间不要吃刺激辛辣的食物,不要喝酒吸烟喝浓茶,不要剧烈运动。

Q:人流后几天可以打甲型H1N1疫苗吗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孕妇感染甲型H1N1流感容易造成病死,所以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疾控中心都将孕妇列为高度优先的重点接种人群,但我国目前尚未将孕妇列为接种对象,这主要是因为目前缺乏孕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临床试验资料,孕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风险性不确定。目前,美国正在就此进行相关试验,我国对此密切关注。对于哺乳期妇女,由于目前尚无人类接种此疫苗后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研究数据,因此,对哺乳期妇女的接种,也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再作决定。如果在其他国家,孕妇感染发病后病死率较高,就要考虑对这一人群接种,如果疫苗接种后,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反应,包括哺乳期妇女接种后会给孩子造成影响,则要慎用或禁用。除此之外,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禁用人群还包括,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年龄小于3岁者以及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对于有基础性慢性疾病的患者是否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权衡利弊。一方面,有明显基础性疾病患者,特别是有呼吸道和心脑血管性疾病等慢性病的个体,在患甲型H1N1流感后,会加重原有基础性疾病,应作为甲型H1N1重点接种对象;另一方面,对这些具有基础性疾病的个体,如患有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则不宜接种疫苗。结合目前疫情的流行病学特征以及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供应能力等因素,我国经专家论证确定了现阶段的疫苗重点接种人群,即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学生及教师、慢性病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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