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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2010-03-12 16:25:44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医学生行医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主任刘忠军提出建议,参考国际及香港地区经验,对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但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如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和长学制后期的学生等设立临时执照。

  去年11月,央视一档《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的节目让很多人至今仍记忆犹新,关于“医学生行医身份问题”一时之间成为焦点,有关专家纷纷发表不同观点,探讨事件背后的原因。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主任刘忠军认为,这一问题被等同于“非法行医”、“无照行医”,引起社会严重误解,也影响了医院实习医师的稳定。这实际上是全行业存在已久的现象,不仅反映了目前我国医学教育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在校教育与毕业后教育等深层次的问题,也反映了社会对医学教育过程的理解不够,更需要国家层面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解决。

  为此,刘忠军代表建议参考国际及香港地区经验,对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但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和长学制后期的学生)设立临时执照,并就临时执照的使用(颁发、服务场所、有效期、持照人的责任与权力、义务等)予以明确规定。他同时建议全国人大从司法角度责成国家卫生部对《执业医师法》部分条款进行解释,同时修订《执业医师法》部分条款。(廖雁)

(责编:温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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