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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竞价排名打法律“擦边球”

转载 2010-07-20 15:28:30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尽管百度竞价排名的商业模式一直以来广受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和批评,但是百度一直坚持这种模式,并依然不断扩展竞价排名范围。如果说过去公众对竞价排名的批评只关乎道德,那么这次百度涉嫌为假药做推广,却关乎法律。

  百度竞价排名的实质就是通过收费等手段对搜索结果进行排序、删除等方面的有意控制,所以也称为付费搜索商业模式。但是由于在竞价和排名的关系上对搜索者刻意隐瞒,导致搜索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出了钱而被人为排在前面的信息。

  百度竞价排名实际上提供的是一种广告产品,然而它并没有告知搜索者这个搜索结果是广告产品,这在道德和法律上存在瑕疵。但是在目前法律规范下,百度竞价排名模式本身与法律并不冲突,仍然不能对其进行禁止。

  但是如果这种商业模式突破了法律的界限,在实际上充当了犯罪分子的“帮凶”,那么必须依法进行严惩。在此次假药事件中,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武汉市警方破获了一系列假药案,发现假药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蔓延到全国各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互联网为他们销售假药提供了方便。

  以甘俊波团伙贩卖的假药奥瑞希纳为例,它的最终售价为每盒660元,百度公司拿走的竞价费用占了假药销售总额的75%左右,为495元;售假人员占有13%;快递公司占有7%左右;制假人员占5%左右。

  调查还发现,在百度竞价排名中确实存在位置靠前的假药网站。百度工作人员则告诉暗访记者,没有资质的假药网站可以通过网络搜索服务商提供的公共账户、挂靠有资质网站等服务参加竞价排名。而不知真相的消费者在打开这些假药网站时,有可能上当受骗。

  百度俨然成为假药利益链上的“最大受益者”,而打法律“擦边球”的竞价排名则是“最大的帮凶”。那么作为新媒体的百度缘何能成为假药的“帮凶”,以使得假药信息泛滥,群众屡屡因搜索结果而上当受骗,以至于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马克思曾经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这句话运用到这个案例中,笔者以为非常准确。百度之所以敢于铤而走险,利用“竞价排名”打法律的“擦边球”,从而为假药“开辟道路”,关键在于背后诱人的利益。

  百度公司拿走的竞价费用占了假药销售总额的75%左右,如此大比例的数字让人感到吃惊!在如此大的利益下,百度竞价排名难免“铤而走险”,付费搜索商业模式也就成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使得其在帮助犯罪分子进行网上销售假药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笔者以为,如何根治虚假药品信息泛滥首先要从治理竞价排名的乱象开始。面对网上假药信息泛滥的现状,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就虚假药品的利益链进行摸底,并切实掐断此利益链。对为虚假药品提供宣传和信息渠道的违规媒体和网络搜索引擎,必须严加处罚,对于个别屡犯不改的,要“罚得它倾家荡产”,方能从根源上根治虚假医药广告乱象,以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另外,在法规层面,政府和相关协会有必要针对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加强监管,同时出台相应的监管细则,竞价排名的结果也应纳入媒体广告范围进行管理,以保障搜索者的知情权。只有对竞价排名进行严加监管,才能让搜索引擎在法律的框架下越走越远,而不是拿法律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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