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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7家医院成为首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医院

转载 来源: 新华网 2012/12/12 9:49:24

  11日举行的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推进大会宣布成立“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红十字会。会议还宣布组成“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和“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

  会议明确,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将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严格按照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技术标准开展工作。对于捐献的人体器官将按照与国际接轨的分配原则,经计算机统计分析后,自动按照国家规定的要素排序,挑选出最需要的患者。

  据介绍,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等待器官移植患者数量最多的国家。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的规模和需要器官的患者数比例严重偏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扩大器官来源,将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使人体器官移植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与国情相适应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在全社会依法有序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助于挽救更多生命,有助于医学科学的健康发展。

(责编:尹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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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请问如果想在死后捐赠器官,该有那些程序?要签署那些东西?

器官捐献流程。公民可以通过书面向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者由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医疗机构发现潜在捐献者,如果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填写相关资料,

Q:为什么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不能让捐赠和受捐者见面?

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即捐赠者和受赠者双方互不知晓对方信息,这是国际上被证实的必须坚持的原则。对此,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泄露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或者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个人资料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那么,为什么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不能让捐赠和受捐者见面? 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总的来说是为了避免器官买卖,同时保护患者隐私。首先,是为了杜绝人体器官的的买卖行为,不难理解。因为人体器官捐赠属于慈善行为,捐赠者不图名利,不为酬报。其二,保护患者隐私,抑制人性之恶原则。捐献器官和接受器官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节点,或是人生中一个瞬间。然而,接受者和双方家属在人生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防止在移植手术后因当事人思想情绪的变化而带来可能的风险,把好事做好,保护患者隐私很重要。再则,所有供受双方信息若不加隐私管理,可能会发生供者捐献后,发现双方经济条件差距较大,受捐者心存感激,帮捐献者一把,甚至捐献者明里暗里向受捐者索财现象。这已经背离了“捐献”的初衷,若长此发展下去,双方都会不胜其扰。 不过,有专家认为,国情不同,中国不应该完全坚持“双盲原则”,应该鼓励供受双方亲属在自愿原则下见面,这有利于用正能量推动器官捐献事业发展。

Q:现在人体器官捐献能得到补偿吗

活体捐献器官, 捐献者必须和受赠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因为收养等引起的亲密情感联系,否则为违法行为。签约死后捐献器官属于自愿行为 ,应该是没有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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