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皮肤干燥怎么办?

月经不调影响怀孕吗?

怎样做才能睡得香?

糖尿病吃什么好?

脖子酸痛是颈椎病吗?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

浙厕所弃婴属意外

转载 来源: 新华网健康频道 2013/5/31 8:02:14

25日,浙江金华浦江县,一名婴儿被困在城区江南新村一楼房厕所的下水管道中。经过公安干警、消防官兵等紧急接力救援,一名男婴被救出,随后送往浦江县人民医院接受护理治疗,医院已安排专人进行照顾。记者30日从浦江县委宣传部和当地警方了解到,这名男婴已经被家属接走。据浦江县浦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走访调查和分析评估,此次定性为“意外事故”。

厕所下水管道中传出恐怖的声音

25日下午,浦江县公安消防接到报警。报警人说,怀疑自家楼房厕所下水道里有个婴儿。浦江消防中队的消防官兵、浦南派出所的公安民警很快赶到了江南新村二区的事发地。

在这幢民居四楼的公共厕所,一个蹲坑式便池里,真的传来类似猫叫的声音。当时在场的人员表示,猛然听起来很“恐怖”。

浦江消防中队郑育政探头在下水道发现一只孩子的小脚,真的有个婴儿头朝下卡住了。为了防止造成二次伤害,救援人员决定将婴儿连同下水管道一起送到医院。

在浦江县人民医院的急救室内,消防官兵在破拆下水管道,一旁的医生护士正时刻准备着救护。

消防中队指导员郑育政说:“整个过程就是从水管里一点点把婴儿‘剥’出来。”经过两个小时,被困婴儿成功从管道中取出。

浦江县人民医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将这个婴儿进行住院抢救。经过儿科医生的诊断,该婴儿呼吸音粗,反应低下,偶有哭声,头部、上肢、下肢有多处擦伤,心率只有每分钟86次。

母亲未婚先孕 父亲拒不承认

接下来的大部分时间内,这个体重4.6斤的男婴就待在浦江人民医院儿科的“59号”保温箱,被医护人员昵称“59号小毛头”。在医院尽心护理男婴的同时,当地警方的排查也没有停止。

浦江县浦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排查,他们发现在事发地旁边的出租房间内,有可疑的血迹,房间里住着一位22岁的女孩,浦江人。起初,女孩不承认与男婴事情有关。但是在警方的一番教育后,女孩承认她就是男婴的生母,并向一位警官陈述了“事情原委”。

去年年底,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当地一位男青年,很快两个人就发生了关系。今年年初,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属未婚先孕。找到当初发生关系的男青年,可对方并不承认孩子是他的。

25日下午,她突然感觉肚子痛,想上厕所,结果蹲下没多久,孩子就生出来了,直接滑到了下水道里。女孩说,当时她试着用手去捞孩子,可孩子身上很滑,怎么捞也捞不起来。不一会儿,她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就跑到房东那里求助,后来房东报了警。

浦江县外宣办的相关负责人30日表示,“59号小毛头”被双方家属领走了,双方长辈都“表示会抚养的”。但是,男婴的生父还涉及一个鉴定的问题。

母亲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浦江“下水道男婴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两天,不时有人打电话到浦江消防、医院、民政等部门,表达给“59号小毛头”送奶粉或者领养的意愿。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林等认为,与女孩相关的罪名是“遗弃罪”、“虐待罪”。但是,从女孩的陈述和警方的调查情况看,22岁的女孩心理活动很复杂,她毕竟积极打算挽救婴儿,没有主观故意的成分。而对于那个“生父”,应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浙江省社科院的专家钟其表示,从此事上反映出部分年轻人,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的性教育和责任意识非常缺乏。

(责编:贝贝 )

展开剩余内容
相关问答
Q:请问在医院可以领养到弃婴吗?

这样的问题是不能的一般是需要去福利院及时的领养就可以的。是需要登记和自己是否有领养的条件的。

Q:哈尔滨一男婴未剪脐带就被遗弃,你怎么看父母遗弃孩子这件事?

男婴未剪脐带就被扔在垃圾桶旁,所庆幸的是,被人发觉后及时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第一时间将男婴就近送至某人民医院儿科救治,已脱离生命危险。但是,对于如此狠心的弃婴父母,我们无不义愤填膺。 众所周知,脐带是连接胎儿与胎盘的条索状组织,内有一条脐静脉,两条脐动脉,胎儿借助于这条脐带通过胎盘来吸取母亲的营养的,这个是宝宝唯一摄取营养和排泄废物的途径。宝宝出生后,脐带原本的意义就失去了。因此,宝宝出生后,理应将脐带进行结扎,一般是结扎线靠近脐轮的0.5~1厘米处;结扎线结扎后,在结扎线外1~2个厘米处剪断。如果不进行处理、剪断的话,胎盘很容易就会大流血,宝宝就有可能失血、感染而死亡。 哈尔滨一男婴未剪脐带就被遗弃,可见其父母有将婴儿置于死地之心!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们相信这样弃婴会受到道德、良心的谴责,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我国有关法律也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小孩的父母存在故意遗弃行为,情节轻微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他们将会受到拘留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则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将会受到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但愿今后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Q:一个11个半月大的女婴 神经纤维瘤,恶性...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建议到我院治疗。

推荐视频

查看更多

相关资讯

更多

儿科 养生 饮食 整形 两性 问答 肿瘤
妇科 男科 新闻 美容 心理 减肥 男人
女人 肝病 眼科 糖尿 口腔 WHY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