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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将设国家唯一标准

家庭医生在线 2013/6/24 10:44:56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前阶段闹得沸沸扬扬的“农夫山泉水质的标准门”事件,让消费者听的云里雾里,煞费脑筋。明明是同一品牌的水,但是在北京、浙江、广东等不同的地方,却执行的是不同的标准。遇到同样尴尬的还有很多,比如同一品牌的奶粉、油盐酱醋、饮料等等,不同地方有不同标准,更不用说不同品牌、不同地域的涉及到我们生活方方面面的食品了。

食品行业的标准问题的确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长期以来,食品安全标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总体数量多,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严重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需要。

标准的重复交叉和矛盾会给标准的使用带来很大的不便,不仅让生产者无法找到应当遵循的标准,还会在监管中出现“标准一大堆,不知用哪个”的现象。甚至有时候还会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导致市场上产品鱼龙混杂的局面。

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以松花蛋为例表示:“松花蛋的标准是88年的,现在都25年了,25年前的松花蛋的生产技术和现在完全不同,可是标准还执行那会的。所以企业就会用标准的漏洞钻空子。”

“技术在不断进步,可能你边修订,新的技术和产品就出来了,所以可能还面临着刚刚制定完的标准还要再进行修订或修改。所以国外一般三两年就会修订,一般都超不过5年。标准的修订不可能一劳永逸,修订的工作要持续开展下去,而不是搞一个阶段就完事了。”董金狮说。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保障食品的真正安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前天启动了我国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清理工作,今年将完成现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预计用两年的时间,建立起唯一强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标准的建立,是否能有效解决现行标准的重复交叉和矛盾?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食品标准清理技术组组长王竹天研究员表示,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就是将现行的食品标准予以整合,建立唯一强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力图解决这一混乱局面。王竹天说:“这个标准是纳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还是需要重新整合,还是需要废止,以及还要提出一些没有的、需要补充的标准,在今年年底之前一定要出台。另外,实质性的整合需要在明后年把我们提出的所有需要整合的一些标准全部完成。”

王竹天表示,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范围之外的内容将全部转为推荐性的,调整后国家标准这一层级将不再出现标准的重复交叉和矛盾。到2015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而对于标准的建立,是否能有效解决现行标准的重复交叉和矛盾?董金狮认为,标准不是千年不变的,需要与时俱进、及时完善和修订。

延伸阅读

新食品安全法初稿近期出炉 小作坊成监管难点

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公众忧心,本月,2009年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修订年满“4周岁”,而新版食品安全法初稿有望近期出炉。记者从昨天举行的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获悉,食药监总局本月20日左右将汇总各方意见。

进展:新法有望加大违法成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表示,食品安全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从理念创新、品质创新、法制创新、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等多方面来协同,在这个过程当中,法制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针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版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他透露,本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已经召开了研讨会。

徐景和介绍,新版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过程中,将遵循五大原则,即其既要适应我国食品安全改革的需要,也要适应破解食品安全难题的需要,我们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最新成果。同时,鼓励动员社会各方来参与,要在制度和机制上予以保障;实行食品安全科学治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

新法初稿近期将出炉

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向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地方政府、专家学者,包括跨国公司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委托媒体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按照工作计划,到本月20日左右,将对各方意见进行收集,届时,新版食品安全法初稿出炉时间不会太久,之后还将请多方面专家进行研讨。

徐景和表示,从现在来看,专家提出的建议很多,如能否把有奖举报制度纳入食品安全法,能否把风险交流制度纳入食品安全法,还有人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当中增加责任保险制度和现代追溯制度等。对于这些建议,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在起草修订过程中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

“我希望凝聚大家的智慧,使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包括我们整个的食品安全制度,经过若干年的努力,能够成为全世界最好的监管制度之一。”徐景和表示。

将调查老法“沉睡”内容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表示,在食品安全法修订中,应更加注重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效果。对于现行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将启动专项调研,摸清其中实施状况不是很理想的制度。“食品安全法当中,哪些制度他们没有用起来,很好的一项制度睡在那儿,而这个制度为什么睡在那儿?”

他举例说,比如公众关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虽然在学界是个经常讨论的热词,但实践当中,几乎很少有消费者提起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这与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初衷完全不同,应该说差距非常大。惩罚性赔偿制度想实现什么功能呢?第一,肯定是弥补损失的功能,第二是威慑的功能,第三是鼓励消费者运用诉讼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事实上都没有达到。

现状:小作坊是食品监管难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食品安全法主要起草人李援表示,目前,我国达到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72%。规模以下10人以上的食品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18.7%。两者相加,市场占有率达到90%左右。把这一部分企业的食品安全控制住,全国食品安全的大局基本上就稳住了。但是,我国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的60%,虽然市场占有率仅约9.3%,却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点和监管的难点。

李援称,我国食品产业在加速发展,规模以上的大型现代食品加工企业会不断增加,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刻不容缓。应鼓励发展现代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促进食品规模生产经营,改变小而分散的作坊式生产状况,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企业和预包装食品,把我国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做大才好监管,做强才更安全。

(责编:贝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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