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据《经济参考报》摘录 5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29号),专门针对保障儿童用药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我国为保障儿童用药安全走出的重要一步。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日前共同主办学习贯彻《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高层研讨会,业内专家表示,尽管儿童用药政策已经明确,但关键是要有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据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基本药物目录处处长李波介绍,《意见》共6项15条,明确了保障儿童用药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出目前儿童用药适宜品种、剂型和规格不足,企业缺乏研发动力和生产积极性,不合理用药问题仍然存在,儿童用药安全面临挑战。针对当前保障儿童用药工作存在的问题,对药品研发创新、申报审评、生产供应、临床使用及综合评价、质量监管、中西药并重、宣传引导等提出明确要求。
在业内专家看来,与之前出台的一些法规和文件相比,这次《意见》的出台更具现实意义。在此次研讨会上,江西省儿童医院院长陈强表示 , 《 意见》是近十几年来我国关于儿童用药的第一个综合性指导文件,极具现实意义,是我国保障儿童用药工作走出的重要一步。“儿童用药市场需求巨大,但用药短缺却始终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意见》通过改革扶持和制度保障来拯救儿童用药,可谓切中要害。”陈强说道。
另外,在场专家表示,《意见》中对于保障儿童用药提出了很多针对性政策,包括完善体系建设,提高临床使用综合评价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申报审评专门通道,建立研发创新机制,鼓励开展儿童用药临床试验等等。
陈强建议,一是要建立全国儿科药物临床试验协作网,通过全国儿童专科医院和各大学医学儿科参与的多中心临床试验,为我国儿科新药参数补充更多的循证医学资料;二是建立全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检测中心,将全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检测网络与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系统对接,对儿童尤其是新生儿药品不良反应资料进行细致分析,实现数据全国共享。
据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基本药物目录处处长李波介绍,《意见》共6项15条,明确了保障儿童用药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出目前儿童用药适宜品种、剂型和规格不足,企业缺乏研发动力和生产积极性,不合理用药问题仍然存在,儿童用药安全面临挑战。针对当前保障儿童用药工作存在的问题,对药品研发创新、申报审评、生产供应、临床使用及综合评价、质量监管、中西药并重、宣传引导等提出明确要求。
(原标题:儿童用药政策落实关键要有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