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论据《新闻晨报》 健康档案怎会滋生病态的建档率?据媒体报道,广州某社区为居民建立的4万多份健康档案,竟有过半是通过造假得来的,其中有直接誊抄居民在医院看病留下的资料的,也包括去派出所、街道获得的居民资料,总之,大多是在居民不知情的状况下,基层卫生机构为他们建立了健康档案。而且,类似的情况不独广州有,黑龙江、四川等地的居民健康档案同样问题层出不穷。
这基层政府花人力物力搞出来的健康档案,本意是为民造福,最后怎么会弄成了纯粹的“花架子”?其实真正的问题还在于,所谓“健康建档”很大程度是自上而下的要求,而不是自下而上的需求。
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 中提到: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同年12月,卫生部提出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这项工作。当时制定的目标是,到2011年,农村达到30%,城市达到50%;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
国家有要求,地方自然雷厉风行,而且层层加码,把建档比例大为提高。例如,安徽芜湖就要求,到2014年建档率要达到70%以上。各地落实国家要求可谓不遗余力,但建档不是目的,能用起来而且管用才真正达到了要求。可事实是,各地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大部分变成了“死档”:纸质的建好就摆着,电子的也没能真正互联;由于建档过程中忙碌的是基层社区的医护工作者,居民许多并不知晓,建完之后,自然也不知道有何用途。最后“建档率”任务是圆满完成了,但真正的用途,却只是一个政绩花盆。
类似的花架子在各地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的台账堆里随处可见。笔者还见过更加离奇的。几年前参加国务院一个工作组,去南方某个副省级城市,验收一个面向残疾人的“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项目。检查台账时,看到一份为老人免费检查白内障的报告,后面附有四个选项,作为检查的结论,分别为“已确证、未确证、已手术、未手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许多报告最后同时选择了“未确证”和“已手术”两项。既然“尚未确证”,又怎么会“已经手术”?有没有白内障都还没认定,怎么可能已经摘除?如此自相矛盾的选择也能堂而皇之地计入台账,原因不是办事人员心不在焉,而是不管如何涂鸦,这报告都不会有人检查,更没人会拿去用,所谓“免费检查”这件事,十有八九也是无中生有编造出来的。
一心“为民做主”的官员完全出于好心,向基层工作者下达了名目繁多的工作任务,其中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却从来没有考虑过居民有没有这样的需求,也没有考虑后续的工作能否落实并持续下去。上面一声令下,基层工作者就得跟着指挥棒忙个天昏地暗。若如此不接地气的指示只是某个部门偶而为之,那社区还应付得过来,最怕是各部门轮流发文,你方唱罢我登场,一条条指令下来,非把基层工作者累垮不可。可是“一票否决制”放在那里,做得了得做,做不了也得做,最后除了胡编乱造,别无他法。有意思的是,随便怎么编造,数字报上去,上面很少会过问—原来,这些部门也只是要一个数字,以便向更上面的部门汇报。而越是“上面”,就越不会下来核查,居民又不知道实情,什么时候才会戳穿西洋镜?
健康档案奇高建档率和奇低利用率之间的悖离现象,由此就一清二楚了。自上而下地压任务和自下而上地报数据,很类似“牌楼式的政绩”,远看金碧辉煌,走近空空如也。要想真正惠及民众,就非改变这种模式不可。
(原标题:健康档案怎会滋生病态的建档率?作者:上海大学社会学系顾骏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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