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破获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大量未经冷藏的疫苗类产品流入多省。目前,食药监总局已责成山东会同公安、卫生计生部门查清疫苗来源和流向,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一件可能只是两名非法经营疫苗人员的案件,势将逼出另一些责任者,那些向非法经营嫌犯销售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那些从其手中购入疫苗的经营使用单位,会浮出水面。谁掉了链子,谁要受处理,一个也不要跑掉。
疫苗是一种特殊药品,它为预防疾病而使用。一般药品总是在人们有病时才用,疫苗则用在未病时,因此,疫苗出现问题,不只是可能导致使用者不健康,而且因为这种可能性而使许多人选择不注射或服用疫苗,由此导致疾病的发生率上升,社会支付的成本巨大。药品安全重于一般物品,疫苗安全重于一般药品。
近年时有问题疫苗事件发生,有生产企业产品不合格的,有非法经营产生安全隐患的,有疑似问题疫苗导致注射者健康或生命受损的。每一个问题疫苗事件或疑似问题疫苗事件,都会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应,对全民卫生防疫工作造成影响。一些监管部门则在每次事件后或辟谣,或澄清,或将本地择出事外,或表示采取措施加强监管。
此次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让我们再次看到监管问题。此次案件的嫌犯之一,曾是一名防疫医生,因非法经营疫苗,2009年被判缓刑5年,却从2010年开始,再犯前科,与其女儿一起把生意做得更大更猖狂。这表明不仅疫苗体外循环问题仍然存在,而且暴露出缓刑人员行为监管的漏洞。
预防接种是提高孩子免疫力、抵抗疾病的有力措施。但孩子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宜接种:
1、体温超过37.5℃的发热孩子不宜进行预防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2、患牛皮癣、皮肤感染、严重皮炎、湿疹的孩子不宜接种,须待皮肤病痊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3、患有心脏病、肝炎、肾炎、活动性结核病的孩子不宜接种。
4、脑或神经系统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孩子不宜接种。
5、重度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孩子,不宜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