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对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基金申请资料、基金申请流程、申请核销流程等作出详细规定。根据《指导规范》,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建立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登记平台。医疗机构、经办机构以及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该平台,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典型案例宣传、政策解读等。
报道中提到,此次《指导规范》明确了救助对象的范围: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指导规范》明确,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对于无法核实身份或者无力缴费的患者,接诊的科室应当向医疗机构应急救助管理部门报告。要加强监管和处罚,对于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需紧急救治患者的医疗机构及其有关医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处理。
见死不救现象基本消失
在此前报道中,国家卫计委相关人员曾表示,2015年,全国一共救助患者140326人,其中,无身份、无家属或责任单位、无经济来源的‘三无’患者占25%,无支付能力的患者占74%,共申请支付金额11.28亿。基本上可以说,救助的这14万人是挽救了14万条生命,见死不救的情况现在基本上是没有了。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实在在地解决了患者的实际困难,让一些家庭贫困的患者在突发疾病时不再担心费用问题,能够放心接受治疗,同时也极大缓解了医疗机构的急救欠费压力。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曾多次强调,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