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到7月份,我国南方多地出现洪涝灾害,给居民生命安全带来威胁,同时也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在这特殊时期应做好防洪减灾工作,对于居民来说应积极预防以下几种疾病。
根据省市气象、水文、水利部门综合研判,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韶关市区21日14时左右将可能出现56.6米的洪峰水位,达到50年一遇,接近2006年洪峰水平。韶关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6月21日7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韶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研判,鉴于当前严峻形势,建议于6月21日08:00至21日17:30,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民生的单位和个人外,市辖3区内其他单位和个人可执行停工、停运措施。具体停工、停运范围如下:在建工地、企业、个体工商户、公共交通和水运(码头、渡口船只)等相关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调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强制出行受阻员工到岗上班。党政机关、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不在停工范围之列。请武江、浈江、北江沿河两岸所有房屋、背街低洼房屋人员,特别是危房、老旧小区房屋人员,龙洲岛所有人员,在建工地人员全部转移。
洪水过后需预防哪些疾病?
1、胃肠道传染性疾病
洪水过后,水源易受到动物尸体和粪便以及污水污染,水中夹杂着太多污染物;再加上气温太高而造成食物变质,没有严格消毒处理食物,就会导致肠道传染病,常见的有甲肝、戊肝、伤寒和细菌性痢疾以及霍乱等。
2、呼吸道疾病
经历过洪灾后,由于受凉和淋雨,再加上过度劳累而造成抵抗力下降;人员聚集,病毒易通过飞沫和接触方式传播,从而导致呼吸道疾病,比如上呼吸道感染和流感等。
3、皮肤病
洪灾过后易患上多种皮肤病,比如足癣、股癣、丘疹性荨麻疹和湿疹以及毛囊炎等。
温馨提示
洪水过后一定要注重于饮食卫生,对水源和食物严格消毒;注意手部卫生;使用防蚊物资,比如蚊帐和灭蚊剂;人员积聚时应全程戴好口罩;接触疫水后,需用流动的清水冲洗,维持皮肤清洁和卫生。一旦出现咽喉疼痛、腹痛腹泻以及恶心呕吐和发热、皮肤瘙痒等应及时就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