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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治疗甲流须经患者同意

转载 来源: 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2009/7/14 9:25:11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卫生部组织专家对《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昨天,新方案正式印发。新方案不仅明确划定了甲流高危病例、重症病例的范围,同时调整了对轻症患者的用药原则。

  新方案指出,约10%病例可不发热。一般的病人通常仍然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咯痰、流涕、鼻塞、头痛、全身酸痛、乏力,部分病例出现呕吐和腹泻。

  此外,在治疗方面,对轻症患者的用药原则亦有所改变。方案提出,对于临床症状较轻且无合并症、病情趋于自限的(可自愈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无需积极应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相反,对于高危病例、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如奥司他韦)治疗。

  高危病例指患甲流后可能病情较重,病死率较高的人群。包括:年龄<5岁的儿童(年龄<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年龄≥65岁的老年人;妊娠妇女;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重症病例当确诊或疑似病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重症病例:合并肺炎和/或低氧血症、呼吸衰竭。合并感染中毒性休克。合并多脏器功能不全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新闻附件

  轻症患者治疗方案

  昨天,卫生部发布了《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方案称,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是否采取居家隔离治疗,应在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

  患者至少在家隔离7天

  方案指出,居家治疗甲流须经患者本人同意,居家隔离治疗的患者应该是仅有一般性流感症状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无其他并发症,非流感高危人群。

  患者发病后至少需在家中隔离观察7天,或至流感症状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儿童有可能超过7天。

  居家患者尽量单间居住

  居家隔离治疗时,患者尽量单间居住,减少与共同居住者的接触机会。患者宜使用单独卫生间,使用后应立即通风,并进行清洁和消毒。咳嗽和打喷嚏时应使用纸巾遮掩口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在家庭共同区域活动时需戴外科口罩。

  出现7状况应立即入院治疗

  方案称,基层医师将按照《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对患者进行治疗、指导和随访。每日监测体温和病情变化并报告,每日不少于2次。

  患者病情出现以下变化时,基层医师应及时将患者转至定点医院诊治:持续高热;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加;呼吸困难或胸痛;口唇紫绀;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神志改变;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固定1名家庭成员照顾患者

  方案强调,要尽可能相对固定1名家庭成员照顾、接触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的流感患者;近距离接触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照顾、接触患者的家庭成员外出时应戴外科口罩,减少传播疾病的可能。

  家庭成员中的流感高危人群应尽可能避免与流感患者接触。所有家庭成员与患者密切接触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并做好个人防护。直接接触患者后,或处理患者使用过的物品、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患者废弃物单独收纳

  患者使用过的毛巾、手帕和纸巾等物品要妥善处理,应放入单独垃圾袋。患者使用的餐具、衣物应单独清洗,单独使用。

  患者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自己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家庭成员出现继发的发热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患者外出时须戴口罩

  方案明确指出,隔离

  观察期间,患者应尽量避免离家;如需离家(如到医院就诊)必须要戴外科口罩。无特殊情况,正规的药房或商店销售的外科口罩即可满足个人防护需求。

  同时,要注意口罩的正确佩戴方法,口罩大小必须完全遮盖住口鼻,佩戴时尽可能缩小面部与口罩之间的缝隙。尽量保持口罩干燥,潮湿后必须更换。摘掉口罩后必须使用肥皂洗手或用酒精对手进行消毒。

(责编:温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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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后是否能吃狗肉?

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吃狗肉的,注射期间不要吃刺激辛辣的食物,不要喝酒吸烟喝浓茶,不要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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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人流后几天可以打甲型H1N1疫苗吗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孕妇感染甲型H1N1流感容易造成病死,所以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疾控中心都将孕妇列为高度优先的重点接种人群,但我国目前尚未将孕妇列为接种对象,这主要是因为目前缺乏孕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临床试验资料,孕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风险性不确定。目前,美国正在就此进行相关试验,我国对此密切关注。对于哺乳期妇女,由于目前尚无人类接种此疫苗后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研究数据,因此,对哺乳期妇女的接种,也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再作决定。如果在其他国家,孕妇感染发病后病死率较高,就要考虑对这一人群接种,如果疫苗接种后,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反应,包括哺乳期妇女接种后会给孩子造成影响,则要慎用或禁用。除此之外,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禁用人群还包括,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年龄小于3岁者以及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对于有基础性慢性疾病的患者是否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权衡利弊。一方面,有明显基础性疾病患者,特别是有呼吸道和心脑血管性疾病等慢性病的个体,在患甲型H1N1流感后,会加重原有基础性疾病,应作为甲型H1N1重点接种对象;另一方面,对这些具有基础性疾病的个体,如患有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则不宜接种疫苗。结合目前疫情的流行病学特征以及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供应能力等因素,我国经专家论证确定了现阶段的疫苗重点接种人群,即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学生及教师、慢性病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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