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仅占社区医疗机构药品的30%左右,如果社区医疗机构只能使用国家确定的基本药物,那社区医疗机构所需要的药品怎么解决?在市卫生局昨天举行的《昆明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年(2009-2011年)工作方案(草案)》听证会上,来自基层的社区医疗机构代表说出了担忧。
根据《工作方案(草案)》,到2009年底,全市10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来自官渡区矣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张振芋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100%使用基本药物,如很多患者现在康复都回社区,而比如糖尿病的很多用药都不是基本药物,那医疗机构到哪里去找药品,患者仍然需要到上一级医院看病,这势必会造成大医院拥挤、社区医疗机构没人看病的情况。
市卫生局副局长解嘉鸿和局长助理王庆华表示,这个问题确实存在,经抽样调查,现在国家明确的基本药物为307种,仅覆盖城区社区医疗机构药品总数的30%左右。但国家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目前,省卫生厅正在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增补。昆明市已经向省卫生厅打报告,希望昆明的基层医疗机构用药与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有所不同,把那些目前使用量大、效果好、价格不贵的药物也增补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