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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来源: 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2009/12/29 14:20:30

  29日上午,卫生部召开新闻通气会,称将于近期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条件,政策出台前将征求各界意见。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当前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上受到限制和不公正的待遇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卫生部等相关部门,计划于近期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的检查项目。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就业限制条件。

  出于对公众安全的考虑,对具体暴露行业,会制定相关限制,例如采供血行业,具体细则会由专家进行制定。政策公布后,还将集中清查乙肝治疗的虚假广告。

  为了健康体检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的检查,检查机构应充分尊重体检者的选择权,并保护其隐私。体检组织不得强制体检者接受“乙肝五项”。

  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对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这些机构严格执行有关的制度,切实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平地入学、就业。

  及时查处纠正违反规定,要求求学者和求职者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行为。

  误解澄清

  日常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专家介绍,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还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做到不共用牙刷、刮胡刀这些行为就可以避免传播。

  专家认为共用牙刷、刮胡刀可能导致乙肝病毒的传播,但是这类传播属于一种偶发的传播。应该说随着人们卫生习惯的不断改进,这些现象已经非常少见。

  2006年我们开展的乙肝流行病学调查显示,14岁以上的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率为8.57%,这个调查就表明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基本上是在1岁前感染乙肝病毒的,主要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母亲在围产期造成的。

  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如共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生产工具、握手、拥抱、共用餐具、洁具不会引起乙肝病毒的基本传播。

  真实案例

  “贵州乙肝歧视第一案”今年12月11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对外界公布了“贵州乙肝歧视第一案”今年8月的一审判决结果:原告诉求,全部驳回。

  2007年12月10日,静心(网名)通过面试后与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签订就业协议书。2008年9月1日,单位组织体检时医院为其出具了“乙型肝炎(活动期),有传染性”的体检结论。

  2008年10月17日,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书面通知他,因体检不合格,拒绝录用。

  2008年12月,静心(网名)向贵阳市云岩区法院递交诉状,指控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拒绝录用他,是明显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

  他提出3项主要诉求:一、请法院确认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拒录”行为违法;二、被告须公开道歉;三、被告赔偿误工损失8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责编:尹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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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入职时公司要求提供“乙肝两对半”检查报告,我可以拒绝吗?

据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 DNA检测等,下同),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因职业特殊确实需要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入学、就业体检需要评价肝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体检组织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Q:国家卫生部不是已经规定不查乙肝两对半了吗?小三阳,乙肝携带者

你好,还要确认一下肝病毒的活跃程度,如果一切正常的话,一般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但是工作的话应避开幼教、医疗、饮食等行业。不能从事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职业。具体的可以到当地卫生部门咨询一下。 注意日常保健,定期复查就可以了。

Q:入职体检乙肝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拟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即乙肝两对半)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目前,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受到限制和不公平待遇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目前国家已经全面禁止用人单位和体检机构在体检中要求两对半项目(即乙肝五项),只要求肝功能正常即可。如遇到这方面问题,可寻求法律援助,在世界上,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任何行业,这个是中国的认知目前与国际上对乙肝认知的一些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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