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本来只有一点不舒服,到医院看了半个多月病之后,病情反而加重,还多了许多毛病。这让在福建厦门打工的陈进(化名)夫妇陷入绝望。
拿着二十几张医疗费用结算单,陈进夫妇向记者回忆了“噩梦”般的半个多月看病经历:2010年11月7日,陈进的妻子李敏(化名)因为下身有些痒,在一名同在公寓开电梯的打工妇女的推荐下,到厦门国泰妇产医院治疗。“噩梦”从此开始。
“半个多月花了9600多元,做了个莫名其妙的手术之后,伤口出了近1个月的血,医生还说就是要流血才能好。”李敏说,直到现在,当初的症状还没好,又多了小腹持续肿胀的毛病,“但我们已经没钱治病了”。
像李敏一样,因到该医院看病而陷入痛苦的人还有许多,中国青年报记者手上便有二十几封关于该医院的投诉信。
“他们就是把治病救人当成了一种营销,拿病人的性命开玩笑。”卫生系统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1”代表这个病人“可开发”
厦门国泰妇科医院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的民营医院。2010年8月31日,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国泰妇科医院正式升级为二级妇产专科医院,同时更名为“厦门国泰妇产医院”。
“厦门最好的妇产医院”,国泰妇产医院在其官网上自称。在医院介绍一栏中,国泰妇产医院称:“医院专门组织了一批由北京、上海、厦门等临床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权威专家医疗团队……为厦门女性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按正常的理解,医院的天职是“救死扶伤”,而在国泰妇产医院,“开发”是首要任务。
李敏向记者出示的病历上,有一栏门诊号,上面写着“1A011××××”。“从来没见过这种编号,这并非卫生系统通用的编号。”一名卫生系统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国泰妇产医院的一名医务人员透露,英文字母A、B、C、D、E代表的是医生的编号,1、2、3、4、 5这5个首位数字分别有其特殊意义:“1”代表这个病人是可被开发的,“2”代表这个病人是网约的,“3”是代表要孩子,“4”是代表咨询,“5”是代表这个病人是指定医生看的;其他后面的编号根据顺序和日期排列。
据此,李敏病历中的“1”便代表着她是可被开发的,是可以持续捞钱的,而“A”便代表给李敏看病的医生陈仲筠。
那么,如何“开发”病人呢?李敏深有体会地说:“最主要的就是往死里吓你,没病都给你说成有病,不管三七二十一,做各种检查、输各种液、开各种药。”
2010年11月7日,李敏第一次到国泰妇产医院看病,挂号之后,她被直接带到陈仲筠的办公室,“当时我还带着不久前回老家看病的检查结果,本来想要给她看,看能不能省掉一些检查,但医生直接就说,‘你在老家做的我们不看,不在我们这里检查我们没法看’”。
当时,李敏告诉医生,她的症状是“阴部痒,快一年了”,医生就说有炎症,有烂的东西,“直接给我开了一堆单子,让我去交钱做检查。我带了400元,一下就花了360多元。”
记者在“厦门市国泰妇科医院费用结算单”上看到,2010年11月7日,李敏第一次检查时进行了阴道镜检查。“这项检查不是常规检查,只是在本身已经确定有癌变的情况下,要进行阴道镜检查。”一名卫生系统的人士分析说。而当天同时进行的“液基薄层细胞学诊断”已明确显示:“未见上皮内病变”,无须进行阴道镜检查。
接下来几天,李敏每天都要花去400元左右的医疗费,连续接受输液、超声波治疗及各种检查。仅输液一项,李敏每天便要同时使用两种抗生素药物:加替沙星、替硝唑。“有点医疗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样用抗生素,对一个人抵抗力的损害是极其严重的。”一名妇产科专家说。
到了11月12日,陈仲筠又对李敏说,她的病已经到了要做手术的地步。不知所措的李敏当天接受了一项名为“海极星”的手术,花掉2400多元。而记者咨询了几名公立医院的妇科医生,他们均表示,从未听说过这项手术。
接下来,李敏不定期地还要接受每次300元的深部热疗,一共8次,也花了2400元。“幸亏李敏已经结了婚生了孩子,要不这样做深部热疗,很容易影响生育。”有关专家解释说,深部热疗、超声波等多项治疗,都是针对盆腔炎之类的疾病的,从李敏的病历上看,根本没有盆腔炎的诊断记载,不用做这些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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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病越治越多
治疗效果不断让李敏夫妇感到失望。
陈进在工地上做小工,李敏开电梯,两人月收入加起来不到4000元,而他们的大孩子18岁,在上大学,一年学费要1万多元,小的孩子14岁,还在上初中。“而且,我们来这里打工,也没医保,所有的钱都要自己掏。”陈进说,此次到国泰看病的钱,都是他们借的。
“虽然花的钱都是借的,但如果能治好,人没事儿也好。”而自2010年11月22日开始,李敏的身体出现了问题:这天她来月经,但一直到12月18日,她才停止出血。其间,李敏到一家公立医院寻求帮助,医生给她检查之后告诉她,流血并不是因为月经,而是在国泰妇产医院做手术时的伤口没有愈合,一直在出血。12月18日,手术伤口才自然愈合。
“更痛苦的是,在流血的时候,有3天在国泰妇产医院,医生还说要给我用一种叫奥硝唑的药品输液,用了这种药之后,我就时刻觉得头晕、腹胀、两腿无力、怕冷。”李敏说,用药到第三天时,医生问她还能不能撑住,她说“不能”,医院这才停止用这种药。而头晕等不良反应过了近一个月才缓过来。
12月中旬,陈进夫妇最后一次到国泰医院复查时,陈进问医生如果继续治还需要多少钱,陈仲筠告诉他:“这点钱还远远不够呢。”“当时我就吓着了,我知道这肯定是骗人的,再也不想去这里看了。”陈进说。
几天前,李敏夫妇带着一堆病历资料找到了厦门一家公立医院的妇科主任,该主任看过病历及检查报告之后告诉他们,之前陈仲筠在阴道镜检查报告单上画圈告诉李敏已经烂掉的部位,其实都是正常的。当初要治李敏的病很简单,只要清洗一下,用一点外敷药就行了,百来块钱的事情。
光环背后的真相
“广告都做得那么大、那么好,谁知道其实是这样的。”一名患者在投诉国泰妇产医院时表示,自己多次在地方纸媒、电视、网络上看到过国泰妇产医院的广告,“还以为真的找到了救星”。不少投诉者在谈起为何会去国泰妇产医院看病时,都提到了该医院所做的广告。
一名卫生系统的人士说,大作广告、重金推广形象,这是不少民营医院在发展过程中惯用的方法,不只在厦门,全国各地的民营医院尤其是男科医院、妇科医院的广告经常布满公共交通工具、当地都市媒体等,“他们纯粹把医院当成一个赚钱的企业来经营”。
“此外,他们还会通过各种关系,尽量取得越来越多的荣誉,让自己看起来光鲜亮丽。”该人士说。国泰妇产医院头上便有着2005年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厦门市优生优育会员单位等多项荣誉光环。
2010年8月31日,国泰妇科医院还升级为二级妇产医院。
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要成为二级妇产医院,该院住院床位总数要为50~200张,每床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而经过了解,国泰妇产医院真正有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人数不够二级妇产医院的最低标准:50×1.3=65名。
在具体行医的医生资格上,国泰妇产医院也存在不少漏洞。在多名病人出示的在国泰妇产医院看病的处方条上,记者通过对比发现,同一人名的医师签字前后不一致。一名国泰妇产医院的医生承认,在出示的7张有她签名的处方中,有3张是她开的,另外4张不是她签字也不是她开的方。
“我以前就发现过。”该医生说,她的名字有时会被他人拿来行医。“有一次,一个患者打电话威胁我说没给她看好病,让我小心点。我还跟医院提不要再用我的名字给病人看病了,但后来还是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如果说病人到医院看病,给他看的虽然不是专家,但还是个有行医资格的医生,那还好点,但如果是连资格都没有的人随便冒用医生名字给病人看病,那就无异于拿病人的生命开玩笑了。”一名卫生系统的人士这样认为。
另外,国泰妇产医院还有一种比冒用签名更直接的冒用方式:盖章。一名妇科医生2009年便离开了国泰妇产医院,但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2010年4月的几张处方单上,医师签名处还盖有她名字的章。
有的冒用更加隐蔽。国泰妇产医院有一名魏姓医生,此前经常在门诊为病人看病,但前一段时间卫生执法部门到国泰妇产医院调查之后,她就消失了。记者在网络预约平台询问该医生去向,网络导医员说,年底她回去休假了,要春节后回来。
这名魏姓医生的蹊跷之处在于,记者在卫生系统查询平台中输入其姓名查询,结果只有一名在湖北省石首市第三人民医院与江苏省常州瑞金医院之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医生,并无与国泰妇产医院有关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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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的营销模式
既然背后存在这么多问题,那国泰妇产医院为何还能多年来平安无事,至今还能吸引许多病人去看病?
“除了广告,这跟医院的经营也有密切的关系。”一名卫生系统人士认为,现在,诸如国泰妇产医院一样,打着专科医院、专家团队等旗号的民营医院为数不少,甚至,他们已经形成了某种固定的营销模式。
不久前,部分媒体记者与执法部门到国泰妇产医院联合调查时,在国泰妇产医院一名医生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份名为“医生接诊速成班”的材料。医生如何速成、医院如何开发病人,在这份材料里体现无余。
材料中直言:“最终目的:既要为病人治好病,又要为公司、为自己创造经济效益。医生的接诊技巧是平衡病人满意度和经济效益关系的方法。”其中将病人按照经济条件分为经济条件好、中、差三类,对待不同病人,要用不同方法。
记者在互联网对这份材料进行搜索,发现有不少论坛、网站都有相同或类似的文章。“把医院当成牟利工具,这不仅是国泰妇产医院暴露出的问题,也是存在于整个民营医疗行业的隐患。”一名卫生系统人士认为,如何形成有效监管,相关部门应深刻反思。
截至发稿时,记者了解到,不久前,厦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对国泰妇产医院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11日夜间,国泰妇产医院院长张超英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这个是由卫生和监督部门,还有物价,相关部门来指导我们的……作为患者,如果有举报、有投诉,厦门市卫生局有专门的投诉热线,我们都会及时处理;如果是物价有问题的话,不好意思,我们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权威团队”子虚乌有
记者进行调查后发现,国泰妇产医院对外宣称的优秀医生队伍子虚乌有。 在网站的医生介绍中,国泰妇产医院推荐了6名该院的专家,个个都号称是主任,都有丰富的临床经验、科研成果。在卫生系统的医师联网考核管理平台,记者对这 6名医生的真实学历、从医资格、经历进行比对,结果发现,没有一名是真正的妇科主任医师,也没有一人是所谓的专家。
医生介绍中第一名医生为陈仲筠,网站介绍显示,她的职称为妇科主任、教授,“在宫颈糜烂及宫颈早期肿瘤的诊疗,获得武汉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三等奖,擅长诊疗妇科各种炎症、不孕症、月经不调、人流等。尤其是对宫颈疾病诊治有着独特的见解及丰富的临床经验。”
而实际上,陈仲筠不仅存在2006年12月5日在温州协和医院登记、2006年12月6日即在厦门国泰妇科医院登记的多点执业的不规范行为,她本人也只是湖北黄冈卫校毕业,中专学历,现在职称为主治医师(医师系统中的中级职称,医师系统的职称排序自低向高为:医士—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根本不是主任、教授。前文中李敏的治疗就是陈仲筠的“杰作”。
第二名医生为王某,网站介绍其为“妇科主任,毕业于河南中西科学院,于2004年被评为厦门市红十字会会员,从事妇产科工作20余年,发表论文数篇,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尤其是对女性不孕、孕期合并症、子宫肌瘤、宫颈糜烂有独到的见解与治疗……”
而实际上,王某直到2004年才考取助理医师资格(助理医师不能单独执业),2006年才考取医师资格。即使从取得助理医师资格时算起,王某也只有6年妇科工作经验。而且,她毕业于河南省职工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王某也只有主治医师职称,非主任医师。
第三名李某的网站介绍为“妇科主任,毕业于河北省医学院,临床工作二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妇产科微创手术,对妇科常见病、多发病有独到的见解……”李某的医师资格信息从医师联网考核管理平台中根本找不到。
第四名侯某的网站介绍为“妇科主任,原上海圣璐伽妇科医院学科带头人,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10多年,曾在上海及北京进修多年,作为年富力强、富有潜力的中青年专家……”
实际上,自从2000年获得助理医师资格以后,侯某一直没考过医师资格考试,到现在仍是助理医师,连独立执业的资格都没有。
第五名郑某的网站介绍为“妇科主任,从事妇科临床工作近10年,经验丰富……擅长微管微创无痛人流,被评为人流万例手术无事故的专家之一。”
其实,郑某2004年取得助理医师资格,2009年10月才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单独执业只有1年多时间,加上助理医师期也就6年。至于称她擅长无痛人流,当时也是无中生有:郑某2010年12月才拿到计划生育技术许可,只有此时开始,她才能合法地进行人流手术。
第六名王某的网站介绍为“妇科主任,从事临床妇产科工作十余年,曾在省市级三甲医院进修,对妇科常见疾病和疑难病有着非常丰富的临床经验……”实际上,王某现在的职称仅为住院医师,是毕业于湖北襄樊市卫生学校的中专生,原来在某县计生服务站工作。
第七名张某的网站介绍为“急诊科主任,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从事外科医疗工作30多年,现任国泰妇科医院急诊科主任……”
实际上,张某毕业于湖北医学院咸宁分院,原来在一个职工医院工作。张某的执业范围是外科,现在却来当妇产医院的急诊科主任,没有妇产科的经验。
记者尝试以患者的身份在国泰妇产医院的网站上预约医生,网络上的导医所推荐的医生全部都在以上7人之内。但这7名“专家”的学历大多为大中专毕业,原先大多在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或者职工医院行医,也无一人是妇科主任医生,与国泰妇产医院对外宣称的 “权威专家医疗团队”有着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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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疗机构的“病”该治治了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提出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当记者将这一通知拿给曾被国泰医院欺骗的患者看的时候,他们大都这样担忧:如果到头来扶持起来的民营医疗机构是“要坑病人”的,那还不如不扶持。除了国泰妇产医院,反映各种生殖健康医院、男性医院、妇科医院内幕的帖子,在互联网论坛上随处可见,可见饱受其害者不在少数。
虽然像国泰妇产医院一样以牟利为目的的,只是部分民营医院,但是,如果不在这种不良态势还未失控的时候就下大力气整治,加强监管,那问题只会越来越广泛、越来越严重。
《通知》规定: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但具体谁来做,怎么做,并无明确说法。最终很可能会出现各部门互相推诿、权责不明等问题。
一名地方卫生系统的官员不无担心地说,现在,就算是遇到了医疗欺诈,受害者还投诉无门呢。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人员基本上对医疗的专业知识不甚了解,根本无法提供相关的鉴定,只能让受害者自己去寻求有效鉴定。而受害者即使找到卫生部门,卫生部门还是把事情返还给医院自己处置,到头来又回到原点。
进一步说,即便是受害者完成了鉴定,要告医院,现在又没有专门的医疗诈骗罪,医院最多算“过度治疗”。如此,受害者最多也只能得到些金钱补偿,减少点经济损失,但身心受到的伤害,又如何能弥补?
在目前医疗力量尚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背景下,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确需“进一步鼓励”,但鼓励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对一些民营医疗机构违规网开一面,否则,忽视监管的“鼓励”越甚,积弊必然越深,最终将失信于民。
民营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一样是造福大众的,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保证民营医疗机构不变质。不仅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它们合理经营,更要在出现问题后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