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我国承诺于今年1月9日,也就是昨天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全面禁烟。如今承诺到期,我国尚未围绕履约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我国吸烟人数居高不下,依然超过3亿,各类公共场所也仍是余烟袅袅。有媒体和专家甚至用“中国失约”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中国的控烟困局。
控烟现场
卫生会上“知法犯法”
会场:一身烟味进出大门
1月6日,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现场。记者坐在会场的最后一排,常能闻到人们出入时带进来的一阵阵烟味。
推门出来,记者发现会场后面的休息间里,有约10个人在吸烟,或站着或坐着,休息间自然地成了一个“吸烟室”。事实上,休息间的每个茶几上,都赫然摆放着一个透明的塑料提示牌,上面不仅印有禁烟标识,而且明确写着“非吸烟区”。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四部门要求,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然而,从上述情景看来,实现这一目标的任务仍然艰巨。
医院:楼道厕所烟头随处见
1月5日,北京一家医院的门诊大楼。大楼内禁止吸烟的标识随处可见。即便如此,吸烟行为并未在这个要求禁烟的医疗场所销声匿迹。医院的男厕所是“冒烟”的“重灾区”。走到位于门诊大楼二楼的一个男厕门口,一股烟味扑鼻而来。医院保洁人员袁师傅告诉记者,每天他总能在楼内清扫出一些烟头,尤其是在楼道和一些拐角处。
在门诊大楼里,吸烟是“偷偷摸摸”的,但一门之隔的大楼外,吸烟则完全公开。许多人站在距离大门不远的地方吞云吐雾。大门附近的地面及垃圾桶里,随处可见被丢弃的烟头。门诊大楼门口的一块“医疗场所绝对禁止吸烟”的牌子旁,就站着一名正在吸烟的男士。
酒店:非吸烟区经常“冒烟”
1月5日,北京金融街一家国际知名连锁酒店。酒店大堂的咖啡区,分有吸烟区和非吸烟区。餐厅也分成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坐在非吸烟区,能看到吸烟区冒着的烟雾。酒店服务员说,分区后还经常有客人在大堂吸烟,他们都会上去提醒,但有时客人不理会,为了不让客人生气,他们往往也不再坚持。
这家酒店还专门设置了吸烟楼层,在客房备有烟灰缸和火柴。据酒店优化管理总监介绍,在全球的连锁酒店中,中国的酒店吸烟情况属于最严重的之一。
网吧:玩家叼着烟打游戏
昨晚,本报记者来到丰台区一家网吧,一进门,就被呛人的烟味熏得快要窒息。几名网游玩家对墙上悬挂的“禁止吸烟”标识视若无睹,一边狂打游戏,一边吞烟吐雾。网吧管理员显然早已熟悉了这种场景,见怪不怪地说:“哪个网吧没有烟味?人家抽烟我们管不了。”而坐在烟民身边上网的几名客人也没有提出异议。记者又探访了几家网吧,每次出来都带着一身浓重的烟味。在一些网吧中,环境稍好的无烟VIP区收费为每小时6至8元,比普通区域收费至少高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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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服务员劝不动烟民
在午餐时段的一家餐馆中,个别客人在用餐间隙也点起了香烟,根本没注意到邻桌几位女士皱起的眉头和轻掩鼻子的手。对于这种现象,一名服务员表示很无奈。“我们也曾劝说顾客把烟掐掉,费劲口舌也没用,为此还起过争执。顾客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来这儿消费,凭什么不让我吸烟。”可是对烟民置之不理,又会招来其他不吸烟顾客的不满。服务员表示进退两难,无计可施。而在另几家餐馆中,服务员明确告诉记者可以吸烟。
学生:对吸烟很宽容
记者采访了几个正在北京各高校就读的大学生,他们告诉记者,宿舍中没有明文禁止大家吸烟,一切靠自觉。几名男生不但没有意识到吸二手烟的危害,反而对此表示宽容和理解。“抽烟可能仅仅只是个人的一种习惯或是烦恼时的宣泄行为,不会导致其他人的模仿。”
控烟声音
图烟草纳税是饮鸩止渴
中国履约情况垫底
记者:几天前发布的《控烟与中国未来——中外专家中国烟草使用与烟草控制联合评估报告》指出,我国控烟履约政策执行不力。中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得分仅37.3。作为报告主编、控烟办负责人,您认为控烟工作中存在哪些不足?
杨功焕(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控烟办主任):《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正式生效后,我国为实现履约做了大量工作。与此同时,反控烟力量也在做“工作”。比如,有些烟草企业曲解公约文本,采取降焦减害宣传,误导公众;有的假借慈善之名,行烟草营销之实等。
目前我国尚未围绕履约制定具体行动计划。现有法律法规与公约要求也存在较大差距。此外,我国还没有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履约情况在100多个公约缔约国中排名靠后。
记者:有媒体提出了“中国失约”这一观点。在您看来,如果无法兑现履约承诺,对我国有什么影响?
杨功焕: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如果没有完成承诺的事情,必然影响其在国际社会的形象。3年前,在南非德班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上,中国代表团被与会非政府组织团体授予代表控烟不积极的“烟灰缸奖”。这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有紧迫感。
烟草业净效益已是负值
记者:如何看待控烟与经济之间的关系?
杨功焕:整个烟草行业除了每年上交巨额利税外,还能解决相当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但由吸烟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吸烟导致的生产力损失正在逐年增加,而且增加幅度持续扩大。综合效益分析表明,烟草行业带来的净效益已是负值。如果只看到“纳税大户”和就业人员众多这些暂时的“好处”,看不到长远的、更大的危害,无异于饮鸩止渴。
烟草税需“价税联动”
记者:您如何看待当前争议较大的烟草税?
杨功焕:提高烟草税,卷烟价格上涨,可有效降低烟草消费量。但我国的情况是,烟草的税价之间没有明显关联,存在加税不加价的现象。卷烟零售价几乎没有变化,也就无从影响吸烟者的吸烟行为。发挥烟草税的作用,需要建立“价税联动”机制。
控烟背景
控烟应实现三目标
我国政府于2003年11月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第77个签约国。2006年1月9日,公约正式在我国生效。按照公约,我国将在公约生效后第五年实现三个目标:
1、应采取适宜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并应按规定相应地进行报告。
2、在广播、电视、印刷媒介和酌情在其他媒体如因特网上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如某一缔约方因不能采取广泛禁止的措施,则应在上述期限内和上述媒体中限制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3、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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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之困
五大原因致禁烟难
原因1:无法可依成难点
公车站、办公室、出租车……市民频繁遭到二手烟的骚扰,却碍于颜面不会开口制止。一家健康门户网站做的一个涉及8000多个样本的调查显示:当真正面对公共场所“二手烟”的时候,60.4%的人悄悄走开;22.5%的人会默默忍受;只有3.2%的人会主动制止吸烟者。
据《二手烟受害者调查报告》编辑蔡明花称,主动制止吸烟比例不高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对二手烟的危害认识不深,如果知道并且相信二手烟能增加22倍的肺癌风险,可能这个局面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其次,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认为,禁烟立法在执法这个层面上缺少社会氛围。也就说是违法者并不以违法为耻,执法合法的这个行为者,也并不能够就此获得什么利益。
原因2:香烟盒无警示
在国外,一些直观表现吸烟危害的图片,被要求印在香烟盒正面,且图片不得低于烟盒面积的30%。而在我国,同一品牌的香烟在国内销售时包装却截然不同。我国境内销售的香烟包装画面优雅漂亮,印着恐怖警示图片的香烟则在国外销售。专家认为,优美的包装不仅对香烟进行了美化,造成警示功能缺失,客观上还会对香烟的销售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原因3:“低害”误导消费
现在市场上出现了许多低焦油香烟。大多数消费者认为低焦油就等同于低危害。然而,武警总医院副主任医师魏玉杰称,烟草中有250多种有害物质,其中有40多种致癌,焦油的含量稍微往下降一降,但其他烟草的有害成分还是存在的。
在过去50年中,流行病和其他学科的证据表明,烟草的改变并没有降低烟草的危害,使用低焦油含量的卷烟并没有减少肺癌发病的趋势。也就是说“降低焦油含量,减轻吸烟危害”根本就是虚假宣传。
原因4:电视吸烟镜头多
在影视剧中,大家常看到吸烟的画面,慢镜头将点烟、吸烟、弹烟灰甚至是用鞋捻灭烟头修饰得非常唯美,或是酷劲儿十足。事实上,这都是烟草生产商不遗余力地将吸烟包装成一种潮流的行为,在一些影视剧作品中进行灌输的做法。
1月4日,记者于晚8时许至10时许分头收看了中央及地方的7个电视台节目,发现几乎所有的电视剧都有“冒烟”镜头。
据不完全统计,当天播放的电视剧《黎明前的暗战》中,共出现了7次烟草镜头。电视剧的结束片花中,还特别展示了手夹雪茄和手夹香烟的镜头。电视剧《钢铁年代》中有2个烟草镜头,敬烟、点烟、吸烟一连串的动作成为主人公沟通感情的方式。
老电影《陈奂生上城》中,烟草镜头多达13个。看得出来,在整部片子中,香烟成为人际交往的手段。而当天播放的《民国往事》中,与烟草有关的镜头更是多达27个。
原因5:厂商变相做宣传
针对控烟,烟草企业及其烟草相关利益集团实施了大量反控烟活动。烟草业阻挠控烟工作,是导致控烟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
烟草企业将影视剧目作为发布变相广告的重要阵地,利用冠名、赞助等形式宣传企业品牌的核心。此外,烟草厂商还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各种公益活动中,借公益之名,行宣传之实。而遍布各地的卷烟形象广告牌,也将香烟的品牌默默地传递到受众心中,这些行为,虽然都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里明令禁止的,但是目前很多烟草企业打着促进经济发展的幌子开展这些活动,不但没有被禁止,反而得到默许甚至纵容。
控烟经验
美国:
烟草禁贴“低焦油”
2009年6月2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一项烟草监管法案。根据这项名为《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的法案,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有权降低烟草制品尼古丁含量,有权禁止将香烟制成糖果口味来吸引年轻人,并有权禁止给烟草制品贴上“低焦油”或“轻度”等误导性标签。烟草公司也将被要求用“吸烟有害”等字样覆盖香烟盒上的广告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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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
向未成年人售烟可监禁
2010年10月1日,芬兰禁烟法修正案生效。新修订的禁烟法旨在全面禁烟。其中,任何人违反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一根香烟或替未成年人购买一包香烟,都将被认定为违反香烟销售法,当事人将被处以罚款或被判处至多6个月的监禁。
香港:
控烟连打“组合拳”
在香港,卓有成效的控烟工作得益于立法、税收等“组合拳”。香港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室内禁烟,包括工作场所和公众场所,及自动扶手电梯、公共泳池等部分户外场地;自2009年7月1日起,酒吧、会所、夜总会、按摩院、麻将馆等室内娱乐场所纳入禁烟行列。香港公共交通设施随后也成为禁烟区,在法定禁烟区吸烟的人士可面临1500港元的罚款。
特区政府2009年2月宣布将烟草税上调50%。自2010年8月1日起,年满18岁的入境旅客,只可携带不超过下列数量的烟草产品进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19支香烟;1支雪茄,如多于1支雪茄,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25克其他制成烟草。
瑞典:
雇主要提供无烟环境
瑞典早在1993年就通过了《烟草法》。该法从禁止在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医疗卫生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吸烟,雇主有义务为其雇员提供无烟工作环境,不得向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等六方面控制烟草危害。2005年,瑞典颁布了另一项重要禁烟法,从2005年6月1日开始在全国所有餐馆和酒吧实行全面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