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雷闯到广州市人社局领取对违规查乙肝的公司的处罚结果,这是广东对查乙肝公司的首张罚单,三家涉案公司各被罚款1000元。随后,雷闯举报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和公司触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报案。
三公司违规查乙肝被罚款
2010年12月22日,雷闯实名向广州市卫生局举报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违规为捷普广州电子有限公司暗查乙肝。12月23日,雷闯又向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举报捷普等公司暗查乙肝的行为,要求对这些公司进行处罚。
昨日雷闯到广州市人社局领取对违规查乙肝的公司的处罚结果,这是广东对查乙肝公司的首张罚单,三家公司各被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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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称公司医院触犯刑法
雷闯还称,2011年1月21日,广州市卫生局发布了《关于对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违规开展乙肝检测项目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于2010年7月至12月期间,(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违规对3家企业1086名职工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将结果提供给职工所在公司”。
经过广州市卫生局及市人社局的调查取证,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及工作人员违规开展乙肝项目检查,非法获取、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相关公司非法获取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的事实成立。
根据这些事实,雷闯认为,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对乙肝项目的检测已侵犯了体检者的隐私权,是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而公司从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获取包括乙肝体检结果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也是非法行为。
因此他举报称: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及工作人员触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司触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律师说法:若追究刑责利于消除歧视
曾多次代理乙肝歧视案件的广东平等机会促进工作组法律顾问刘健华律师表示:“按目前的规定,对于医院、公司违法检查乙肝项目,获取体检者的个人健康信息的行为,处罚力度非常低,医院、公司违规查乙肝几乎没有任何的违法成本。从而也导致了国家禁查乙肝规定,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平等就业权利的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果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刑侦大队能够对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及相关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则对消除乙肝歧视有积极作用。医院、公司查乙肝的风险提高了,他们也就不敢在入职时查乙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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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行为艺术
违法成本低雷闯举”浮云“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工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违规进行乙肝体检的医院,几乎没有任何的违法成本,最多只是被“通报批评”。
昨日,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门口,雷闯做了“禁查乙肝规定是浮云”的行为艺术。雷闯右手举着一朵云,云上写着“禁查乙肝规定是浮云”,左手拿着人社局对违规查乙肝公司的处罚结果。雷闯表示,“希望通过此行为艺术讽刺当前禁查乙肝规定‘不给力’,希望引起卫生部门和人社部门的重视,出台更加给力的规定。”
将侵犯隐私者“绳之以法”
雷闯去公安局递交完举报材料,又在门口做了“绳之以法”的行为艺术。雷闯右手拿着一捆直径大约80cm的麻绳,这些麻绳是雷闯花费30元买来的,左手拿着“将侵犯隐私者,绳之以法”的板子。雷闯称,做此行为艺术的目的,是希望警方能重视其报案。“以前入职体检者被检查乙肝且被泄露隐私之后,都是从民事侵权的角度去维权,还从来没有从刑事案件的角度去追究医院及工作人员、公司的责任,这是第一次,所以,希望能够通过行为艺术的方式,引起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刑侦大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