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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医疗保障统筹基金提至28万元

家庭医生在线 2011/4/1 9:37:42

  经市政府批准,从4月1日开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将正式实行: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调整三项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就业补贴政策年龄范围进一步放宽至所有“协保”人员。

  新医保年度今起开始

  上海市2011医保年度从今日开始,将于明年3月31日结束。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表示,经市政府决定,自今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简称“封顶线”)将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说,医保“封顶线”提高到28万元是按照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计算出来的,“目前上海年社平工资大概是45000多元。政策调整后将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托底性保障,不至于因为生了大病,而特别加重个人负担。”

  此外,经市政府批准,2011医保年度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自付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0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的标准也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0医保年度标准执行。本市小城镇医疗保险相关标准参照上述精神,均维持2010医保年度标准不变。

  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对有关医保年度转换的具体问题和相关标准有疑问,市民可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工伤待遇标准调整三项

  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三项工伤待遇标准从4月1日起有所调整,其中两项标准涉及工伤人员本人,一项标准涉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201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如下:致残一级增加30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28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27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250元/月。

  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的标准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17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增加 130元 /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00元/月。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2010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中,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协保”就业补贴放宽范围

  从今日起,本市将第三次放宽“协保”人员特殊就业援助政策,将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政策的受益范围,从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进一步扩大到所有的“协保”人员。这些“协保”人员实现市场化就业,都可申请按月领取相当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补贴。

  鲍淡如介绍说,目前全市仍在就业年龄段的“协保”人员有14.45万人。按照今年上海已经调整的最低就业标准计算,再就业的“协保”人员每月将能领取640元的补贴。

  上海市人保局昨日还通报,从4月1日起,对每个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金具体发放标准将统一由计算机管理系统按新标准予以调整,不需要失业人员个人专门为此办理任何手续。

(责编:尹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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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

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下发。《意见》指出:“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经过积极争取,哈尔滨市成为全国79个城镇居民医保试点之一。《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1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哈尔滨市从政策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149.6万城镇居民将从中获益。新的医保办法实施一周来参保情况如何,广大市民对此还存在哪些疑问,参保后市民将享受哪些待遇……   权威解读筹资和待遇:高于新农合低于职工医保   《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哈尔滨市从政策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149.6万城镇居民将从中获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均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劳动部门权威人士对此进行了解读。   参保范围据悉,参保范围为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含呼兰、阿城)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简称“成人居民”);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包括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简称“学生儿童”)。   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家庭、政府共同承担。成人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其中,政府补助60元,个人缴纳270元);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政府补助60元,家庭缴纳30元)。对困难群体,政府提高了补助标准: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只缴纳65元,其余265元由政府补助;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家庭只需缴纳10元,其余80元由政府补助。   起付标准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在城镇职工起付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了20%,成人居民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学生儿童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400元。   支付比例医保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医疗保险卡管理。成人居民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5%,一级医疗机构支付6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5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学生儿童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城镇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特殊疾病门诊治疗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达到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对成人居民统筹基金再支付最高不超过0.5万元,对学生儿童统筹基金再支付最高不超过2.5万元。特殊疾病是指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和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学生儿童特殊疾病除上述病种外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   参保时间地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预收制,每年9月1日~12月20日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2007年缴费期为11月1日~2007年12月20日,参保人员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非从业居民应先到自己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咨询,如果符合条件可在此就近办理参保手续。这些居民包括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非在校学生、非托幼机构儿童和新生儿。此外,还有四类居民要到道里区上海街8-7号进行咨询和办理新参保。这四类居民是:在籍学生(不含在校大学生);托幼机构儿童;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办理医保关系续接人员;已按哈劳社发(2006)107号文件规定参加医保的居民。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获悉,《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1月1日实施以来,得到非从业居民的积极响应。1日至8日,共有10339名城镇居民获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二科科长徐军介绍,《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日实施以来,到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医保中心指定的城镇居民参保经办地点咨询、申请的非从业人员和其亲属朋友络绎不绝。除呼兰、阿城两区外,其它六区共有约330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接待居民,联网受理居民参加医保申请,并提供咨询业务。呼兰、阿城非从业人员也在本次医保政策覆盖范围之内。这两个区的乡镇、办事处业务人员采取人工报送的方式向区劳动部门汇总材料。全市各类非从业人员获得批准的数据每天都在更新。   据统计,截至8日,已有10339名非从业居民通过审批。学生儿童总数达809人,其中,普通学生儿童761人,低保对象学生儿童40人,重度残疾学生儿童8人。成人居民总数达9530人,其中,普通成人居民7816人,低保对象成人居民1503人,重度残疾成人居民74人。此外,在哈尔滨市去年探索开展参保的约4万非从业居民中,有90人退保退费,并办理了新参保。还有一部分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续接的人员也获准办理新参保,这些人共有47人。据悉,通过审批居民正陆续按照政策所定标准缴费。   记者了解到,除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外,四类非从业居民需要到道里区上海街8-7号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截至9日,只有与企业解除关系无力续保者和去年先行参加居民医保者两类居民在此实现参保变更。至于在籍学生(不含在校大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的参保问题,劳动部门正与教育部门积极协商,近期就将确定具体时间,由学校和托幼机构派人前往道里区上海街8-7号大厅统一办理新参保。   自城镇居民医保新政实施以来,各经办地点业务进展如何?记者日前进行了探访。   9日上午,记者来到道里区上海街8-7号大厅。这里是劳动部门所指定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经办地点之一。大厅里有很多中老年居民,大家有的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1-03-30 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县(区)各级财政给予 一定补助,居民自愿缴费参加,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大病门诊医疗的互助共济社会保障制度。   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重大深远,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菇ㄉ缁嶂饕搴托成缁岬哪谠谝?螅皇峭晟瞥窍缟缁岜U咸逑档闹卮缶俅耄皇腔航饪床∧选⒖床」笪侍獾木咛迨导??br /> 我市实施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自愿参与、政府资助、居民少量缴费为前提,充分体现了利民惠民的社会性、公益性、互助性,不以赢利为目的,健康时我为人人,患病时人人为我的宗旨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张家界范围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大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含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的城区村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城农民工子女,可随同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张家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户籍不在本地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其他人员及学生以家庭为单位持单位《户口薄》、《低保证》、《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校到所在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资格审核手续。   3、低保居民、残疾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户籍不在本地的学生由其学校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七、居民医保政策对困难家庭参保人员有哪些照顾?   困难家庭参保人员在普遍补助的标准上:低保未成年人、大学生由民政每人再资助10元,非从业居民、老年人由民政按低保等级A类50元、B类30元、C类10元资助;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的未成年人、大学生再由民政资助10元,财政资助10元,非从业居民、老年人再由民政资助50元,财政资助50元;五保户、三无人员再由民政资助100元,三无未成年人再由民政资助20元。   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低保对象、五保户和重度残疾人员的基金支付比例均在三类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自2008年6月1日后三月内一次性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已参保人员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九、城镇居民早参保早缴费、连续参保缴费有哪些好处?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90天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90天后参加的,从缴费的下月起3个月后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户籍新迁入者除外)。   连续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参保的第三年起每增加一年提高2%,最高可提高10%。   十、何为首诊医疗机构及如何选择首诊医疗机构?   首诊医疗机构是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居民个人参保时在一个年度内自愿首选就诊的医疗机构,参保职工患病住院时首先选择在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参保人员在参保时根据家庭人员的身体状况、经济承受能力及就医的远近,在居住地选择一家适当的医疗机构作为家庭的首诊医疗机构。   十一、首诊医疗机构对首选参保人员有哪些优惠?   参保人员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首先在首诊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只需携带本人《张家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入院诊断证明,经审核后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并预交部分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接清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城镇居民医疗基金支付。   十三、什么是基金起付标准和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即为通常所说的门槛费,它是指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到了一定额度后统筹基金才开始支付费用的起点标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首次住院自付段: 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即通常所说的封顶线,它是指年度内,统筹基金与个人分担住院医疗费用的最大数额。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 未成年人、大学生为70000元(含大病门诊、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及死亡补偿金),非从业居民、老年人为40000元(含大病门诊)。   十五、特殊对象和连续参保人员有哪些待遇照顾?   重度残疾人员、五保户、三无人员不设起付标准。低保对象、五保户、三无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的基金支付比例均在三类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1%。   连续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参保的第三起每增加一年提高2%,最高可提高10%。   住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基金支付比例   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门诊、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及死亡补偿金)(元)   十六、转外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报销如何规定?   因病情需要经同意转往市外住院费用,按本市同级医院支付标准的80%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登记手续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某些病程较长,需连续治疗或长期服药,符合住院条件而又可在门诊治疗的病种称为门诊大病。目前我市大病门诊为:因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三种疾病,这三种疾病经特殊病种专家鉴定委员会根据病情确定后方可享受大病门诊。具体待遇为: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凡要求申办门诊大病的参保居民,由本人或家属持参保证明、病历本及需申报病种的相关资料,到首诊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申请,首诊医疗机构医保办负责组织专家小组对参保病人进行初审。专家小组应对符合门诊大病标准的参保患者,在其申请表中签署意见、注明申报病种、诊疗计划。经首诊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加??潞螅?磺?⑾匾奖>?旎?梗??⑾匾奖>?旎?垢春撕蠡阕埽?诿磕甑?月、6月、9月10日前送交市劳动保障局医保科组织相关专家鉴定确认。符合规定确认的,从下月起享受待遇。对已经确认的门诊大病每年复核一次。   对中风、瘫痪和晚期恶性肿瘤等需要长期卧床的慢性疾病,可开设家庭病床,按住院病人管理,具体标

Q:请问贵院:二胎作试管婴儿职工医保报销不

你好,不报销的,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都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所以做试管婴儿是不属于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Q:爱普列特片属于医保药品吗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爱普列特片适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改善因良性前列腺增生的有关症状。爱普列特片属于医保工伤用药。意见建议:爱普列特片对孕妇和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对爱普列特片组分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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