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智障者吕天喜失踪3年,被发现因抢劫罪在三门峡狱中服刑。家属称,其在狱中的资料全不符实,怀疑其替人顶罪。律师表示,其入狱前未做精神病鉴定、在审判过程中未通知家属,公检法部门存在失误。与此案有关的洛阳公检法各部门均婉拒记者采访。(9月2日大河网)
报道说,吕天喜“自小精神智力不正常”,“无劳动能力”,“多次出走,寻不到自己的家”,“前言不搭后语,所有人一接触就知道他不正常”,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在出走后被司法机关判其有罪,服刑三年。更令人可疑的是,法院判决书上该人竟然叫“田星”。
且不说法律对患有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处理有专门的规定,单就一个人从违法犯罪到被刑拘、立案调查、判决都有一套完备的法律程序。对于吕天喜这样一个智障人,有关部门连其姓名出生年月都不清楚,其家属也未通知,不知道是通过怎样的程序判决吕天喜的?
众所周知,“执法如山”、“公正无私”一直代表和饱含着百姓对司法公正的美好愿望,也作为一种执法精神被古往今来众多执法者所推崇。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今天,公正作为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居于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地位,不容亵渎。智障者“变身”服刑反映的是少数执法者对司法公正的公然亵渎,对公正无私的执法精神的随意践踏,让执法精神在公众面前被“智障”,法律精神因此而蒙羞。
期望有司在还公众真相的同时,切实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让执法者在众目睽睽之下“阳光司法”,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遏制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