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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艾滋病累计感染人数和病死率双双下降

转载 来源: 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2011/11/30 9:49:26

统计显示,今年新发病例半数以上缘于性传播

□记者 李晓敏 实习生 党豪杰

核心提示

昨日,省疾控中心副主任王哲说,截至今年10月31日,全省累计感染艾滋病人数和艾滋病病死率都有所下降,这说明河南的防控措施比较有效。

1

新发现病例主要因“性”成疾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新发现感染者的传播模式在逐渐发生变化。

“全省艾滋病经采供血途径传播得到有效阻断,性传播成主要传播途径。”王哲说,今年1至10月新发现病例2837人,其中经性途径感染者1541人。在这些感染者中,婚外性传播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数字显示,异性性传播病例中,婚外性传播超过七成,而在2006年,这个比例只有23%。

“据统计,通过性行为感染的人群,近七成都是非城市人口。”王哲说,据他们调查,特别是小乡镇、城乡接合部的色情场所,性行为的安全防护比例非常低,这也造成流动人口感染比例增大。

2

设监测哨点 推广自愿咨询检测

据王哲介绍,我省从1995年就开始了艾滋病监测哨点工作。

“监测哨点的数量由1995年的两个增加到2010年的103个,覆盖了全省18个省辖市,监测人群的类别由两类增加到8类(暗娼、吸毒、男性同性恋、性病病人等高危人群及长卡司机、煤矿工人、孕产妇、青年学生等特殊人群)。”王哲说,虽然在我省各类高危人群中均监测出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但平均阳性率除男性同性恋人群外,其余人群均低于1%。

除此以外,我省还根据疫情分布情况,推广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VCT)工作。目前我省的VCT工作已全面铺开。截至今年10月31日,全省共建有VCT服务点480个,覆盖全省18个市的每个县区。

哪些人需要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郑州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监测科科长刘征介绍:有过不安全性行为者(如婚外性行为、多性伴、男男同性性行为等)、与他人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者、既往有偿卖血者(到非法采血点卖血)及怀疑接受过不洁输血、使用过未经严格消毒的针具注射的人,艾滋病高发地区的产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母亲所生婴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子女及生活密切接触者,破损的皮肤黏膜不慎接触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体液的人,其他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

3

病死率明显下降

对于已经发病的艾滋病患者,我省实行的是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政策。

“2003年我省开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通过治疗,全省总的艾滋病病死率从2004年的9.23%,下降到2011年10月的3.95%。”王哲说,除此以外,河南是全国最早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省份。

来自省疾控中心的统计显示,11年来,我省共有近500万名孕产妇进行了HIV检测,而坚持生育的1269名阳性孕产妇被实施母婴阻断,其中阳性产妇所生的存活满18个月的839名婴儿进行了HIV检测,阴性达802名,成果显著。

河南省提出,到2015年年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要得到基本遏制,全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6.5万人以内,艾滋病病死率控制在6%以下。

省内数据

昨日,河南省疾控中心通报显示,自1995年河南省发现第一例艾滋病感染者以来,截至今年10月31日,全省累计确认艾滋病感染者51956人,其中现症病人29175人,未发病的感染者6849人,累计死亡15932人。

“累计感染人数降至全国第三。”省疾控中心副主任王哲说,感染者主要集中在豫东南地区,男性多于女性,年龄主要集中在30~49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感染者占整个感染人群的近70%。

全国数据

据新华社电 记者29日从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我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43.4万人,其中死亡8.8万人。

根据联合专家组评估,截至2011年年底,估计我国存活艾滋病病人15.4万;当年新感染4.8万,死亡2.8万。

据了解,我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约占全球的五十分之一,仍属于低流行国家。经过多方面努力,已经实现了“十一五”规划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150万以内的目标。

活动通知

12月1日,郑州市3家美沙酮门诊免费开放,所有已在美沙酮门诊登记注册的瘾君子当天均可免费服药。

省疾控中心美沙酮门诊主任崔兆麟说,服用美沙酮可降低吸毒人员在注射吸毒时因混用注射器而交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几率。

(责编:陈文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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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艾滋病感染几率急

1、血液传播:包括输血传播 血液传播是感染最直接的途径了。血液传播的几率是95%以上,也就是说,只要把含有HIV的血输进体内,基本上都得被感染。但是艾滋病血液传播的本质是体液交换,必须含有活病毒的血液和体液进到被感染者的身体里,才有可能被传染。2、性接触传播:包括同性及异性的性接触都可能传播 在全世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成人中,通过性接触感染上艾滋病的人占75%-85%。3、母婴传播:患有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母亲可通过胎盘将艾滋病病毒传播给婴儿。从总体发病数量上看,母婴传播的几率只有25%,就是母亲如果HIV阳性,她生的孩子只有1/4是阳性。

Q:艾滋病感染途径有哪些

你好,艾滋病病毒除存在血液里面还存在于人体的精液、阴道的分泌液中,所以性活动也是艾滋病病毒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不过,人体的其他排泄物如汗液、唾液、尿液、泪液和粪便等都不含有或只含有极少的艾滋病病毒,因此不会造成传播。另外,艾滋病病毒还可以侵犯人的脑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位,但是由于这些部位的病毒不太容易排出体外,所以与艾滋病病毒的传播关系不大。艾滋病病毒在一些会叮咬人的昆虫(如蚊子)体内都不能生存,所以们不必担心这些昆虫会艾滋病病毒传给们。像你的情况,是不会感染艾滋病的,除非是伤口接触病毒,进入血液,才有可能感染。

Q: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客观上会加剧艾滋的传播吗?

众所周知,艾滋病是具有高传染性、高发病率、高死亡率特征的性病。但是,艾滋病只通过母婴、性、血液三种途径传播,吃饭、握手这些日常行为不会传染艾滋病,艾滋病人也应该享受与其他公民相同的安宁私生活,而非羞辱与歧视。因此,早在2006年我国就制定实施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它作为防治艾滋病的“根本大法”,其中第39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人的信息,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那么,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客观上会加剧艾滋的传播吗? 按照条例规定,无疑艾滋病人的“隐私权”得到了绝对保护,但健康人群也有“知情权”,这关乎公众安全。实践证明,由于条例过于强调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权,却加剧了艾滋病的传播与扩散。 据统计,中国自1985年报告首例艾滋病病例以来,疫情逐渐扩散蔓延,现已波及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展到社会各个阶层,发病死亡高峰已经出现。艾滋病传播途径日趋多样化,经性传播逐年上升,逐步成为主要传播途径,这显然和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受到过度保护有关。 过度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最大的危害在于客观上会导致艾滋病以更加隐蔽的方式迅速蔓延。在我国,目前普遍推行的是艾滋病患者匿名就诊制,其所造成的安全隐患是,大多数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在检测时使用假名字,有的患者在被检测出感染艾滋病后立即蒸发,这不仅影响到疫情的准确统计,也使得他们的配偶、性伴侣等根本不可能保护自己,形成了一种关爱艾滋病感染者,却不关爱正常人的奇特格局。2009年有报道披露,深圳的一名男性感染者,通过上网、去酒吧、找小姐等方式,传染了100多名女性,而且均记录了她们的手机号码。这不得不使我们引起警觉:保护和关爱艾滋病感染者,不要使健康人处于一种无法保护自己的不设防状态! 另据某省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透露:一位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患者,结婚之后,不仅将艾滋病毒传给了其原本是健康人的配偶,还生下了一个感染了艾滋病毒的孩子。惊讶的是,这位病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信息,疾控部门早就掌握。这一悲剧的发生,是源于“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   综上所述,艾滋病患者的隐私需要保护,也许这只是在目前社会存在对艾滋病人严重歧视情况的一种过度措施,不久的将来,艾滋病信息可能会因疾病本身的需要,社会的需要,政府科学行政管理和有序防治的需要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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