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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让社区医生走进家庭

转载 2012-05-10 09:38:19 来源:人民日报

  ●社区医生和居民家庭建立契约式服务,是一种双赢的选择。医生可以增加技术收入,居民可以获得优质服务,医患双方成为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据报道,南京长虹路社区有位78岁的医生韩大朝,被居民誉为“有良心的家庭医生”。他退休后坚持为居民提供义务医疗咨询、健康保健服务。很多居民拿到体检单后看不太懂,韩医生主动揽下这个活,家里成了“社区医疗咨询站”。他说:“偶尔有一天没有给病人服务,心里憋得慌,觉得活得没有价值。”

  近年来,各地社区纷纷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然而,仍有很多居民不知道“家庭医生”是干什么的,看病就诊仍然首选大医院。可见,社区医生并没有真正走进家庭。

  社区医生是一个国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主力军。政府有专门的经费,让他们守护居民的健康,为居民诊治小病小痛、提供健康教育服务,从而减少国家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居民的看病难、看病贵。

  作为居民的“健康守门人”,社区医生承担着管理居民健康的责任,理应提供主动的上门服务,全方位关注人的健康,而不能像过去一样只关注疾病本身。遗憾的是,目前大部分社区医生还没有转变观念,缺乏主动上门的服务意识。

  过去,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偿不足,主要靠药品加成获得收入。每个社区医生都有创收任务,他们的工资、奖金等都从创收中来。于是,很多社区医生只想着多开药、多检查、多创收。新医改推行后,我国明确提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由财政兜底补偿不足。社区医生向全科医生转型,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等“六位一体”服务。但是,很多医生还习惯于“坐等病人”,不愿放下身架上门服务。有的把居民健康档案当成“摆设”,不讲实际效果,居民健康和健康档案是“两张皮”。

  从深层看,这与激励机制缺乏有关。由于社区医生和居民之间的契约式服务还刚起步,居民的签约量少,社区医生还无法获得更多的收入。很多地方的社区医生为了吸引居民签约,甚至免费提供服务。这种“光服务不收钱”的做法,影响了医生们的积极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政府鼓励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生要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服务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个人。随着全科医生制度的完善,逐步将每名全科医生的签约服务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

  为了调动广大医生的积极性,政府鼓励社区全科医生按签约服务人数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在充分考虑居民接受程度的基础上,可对不同人群实行不同的服务费标准。全科医生可根据签约居民申请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也可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服务费用。

  可见,社区医生和居民家庭建立契约式服务,是一种双赢的选择。医生可以增加技术收入,居民可以获得优质服务,医患双方成为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责编:果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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