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印发《汕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根据该工作安排,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6万元、1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此外,我市将开展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8类大病保障,并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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