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浙江等地近日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卫生部7月20日发布通知,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昨日,信息时报记者走访惠州市区几家海鲜市场暂未发现有织纹螺出售。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壳面常具有1~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肉体为淡黄色。这种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食用织纹螺引起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毒素。食用含毒素的织纹螺后,轻者会引起四肢乏力、头晕、口唇及手指麻木等,重者会出现口角歪斜、呼吸困难、呕吐、呼吸衰竭等症状。食用含毒素的织纹螺后,其毒素的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
目前对织纹螺体内的毒素,还没有特效药物可以治疗,死亡率较高。记者日前从惠州市卫生局了解到,惠州目前未接到食用织纹螺中毒的病例报告。消费者若发现农贸市场、菜场有出售织纹螺,餐饮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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