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务部门代表介绍,台湾并无医师因医疗纠纷而入狱服刑者。并且从起诉率来看,医师起诉率与日本相当,但不到德国的一半。对于医界要求“除罪化”的呼声,台湾法务部回应说,世界各地目前没有将医疗纠纷除罪化的前例,此次修法的主要意义是“将过失责任明确化”。
负责审查的政务委员表示,未来将只有因故意或违反医疗应注意义务,且偏离医疗常规,并致患者死伤者,才可能担负刑责。更重要的是加入另一审酌条件,即必须判断当时、当地的客观状况,例如突遇大量伤员涌入,或是偏辟乡村医疗设备不足等特殊情况。例如曾有一小医院急诊室同时来了2名急产产妇,此时医护不得不做出先后选择。
针对医疗纠纷是否采取强制协调这一问题,政务官员表示,台湾卫生署不会坚持,协调后的赔偿金额范围,尚待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