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的赵先生因胸闷到黑诊所就医,不料在诊疗过程中死亡。记者今天从朝阳法院获悉,黑医生张富有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3万,同时法院判决其赔偿赵先生家属34万余元。
2012年6月4日12时许,赵先生突然感觉胸闷不适,和妻子邓女士打了个招呼,他便自己骑车前往朝阳区金盏乡皮村的一个中医诊所。
到达诊所后,赵先生自述胸口疼、胸闷,大夫张富有判断为心血管疾病。据张富有讲,他当即让赵先生平躺,但赵先生迅速出现脉博消失等症状。于是他采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措施,并为赵先生注射了硝酸甘油。注射后无任何反应,他继续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并拨打急救电话。13时15分左右,急救中心医生赶到,确认赵先生已经死亡。
经查,张富有既没有医师资格,也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发当天,他给赵先生注射的硝酸甘油注射液有效期到2012年4月20日,已经过期。经北京市药监局朝阳分局证明,使用过期硝酸甘油注射液应依法按劣药论处。
事后,经司法鉴定,张富有非法行医,盲目治疗,施救与死因二者间虽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客观上一定程度延误了抢救时间,在赵先生的死亡过程中负有一定责任,《法医学鉴定意见书》建议参与度为50%。
2012年8月2日,张富有被抓获归案。经审理,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张富有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一审宣判后,张富有和赵先生的家人均未提出上诉。但检察机关认为法律适用不当,导致量刑畸轻,提起了抗诉,认为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近日,二审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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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诊所医生用过期药致人死亡构成非法行医罪获刑3年
49岁的赵先生因胸闷到黑诊所就医,就诊时即产生严重不适,该诊所医生张富有竟使用过期药物抢救,赵先生最终不治身亡。记者昨日从朝阳法院获悉,张富有非法行医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3万,并赔偿赵先生家属34万余元。
去年6月4日中午,住在朝阳区金盏乡皮村的赵先生突感胸闷,于是自行前往家附近的一中医诊所就医。该诊所医生张富有检查后判断,赵先生应为心血管疾病。张富有事后称,他让赵先生平躺,但赵先生很快出现了脉搏消失。张富有立刻对赵先生进行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措施,并为赵先生注射了一针硝酸甘油。当这些措施无效后,张富有继续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并拨打了急救电话。当急救人员到场后,经检查确认赵先生已经死亡。
经调查,张富有没有医师资格证,其开设的诊所,也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典型的黑诊所黑医生。他在抢救赵先生时使用的硝酸甘油注射液有效期到2012年4月20日,已经过期。
经北京市药监局朝阳分局证明,该药物应依法按劣药论处。事后,经司法鉴定,张富有非法行医,盲目治疗,施救与死因二者间虽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客观上一定程度延误了抢救时间,在赵先生的死亡过程中负有一定责任,《法医学鉴定意见书》建议参与度为50%。
经审理,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张富有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一审宣判后,张富有和赵先生的家人均未提出上诉。但检察机关认为法律适用不当,导致量刑畸轻,提起了抗诉,认为应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上量刑。近日,二审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