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通报会上获悉,自4月22日开展行动以来,海南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严重违法医药广告案件153宗,已结案45宗,罚没款33.3万元。其中,省工商局立案查处“伊视清”等严重医药违法广告100宗,海口市工商局查处“老苗汤”、“好视力”等虚假广告33宗。
会议介绍,全省工商系统依法查处了以新闻形式和健康资讯节目(栏目)变相发布的医疗广告,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传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加大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治理力度。对严重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做到有案必查,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单位,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其停播停刊,并对广告负责人警醒约谈。
在专项行动中,文昌市工商局对全市199家药店、超市进行了地毯式排查;临高县、定安县工商局收缴了以利用患者及专家名义进行宣传的活页宣传广告单5000份;万宁市工商局拆除违法户外广告牌25块;澄迈县工商局各工商所对辖区户外广告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截止5月31日,全省工商系统检查广告经营单位1434户,检查药店、医疗机构431户,没收违法医药印刷广告6000多份,拆除违法户外广告牌53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98份。
目前,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数据显示:5月份共检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这六类广告10563条次,发现严重违法广告1622次,严重违法率15.4%,较4月下降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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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国内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涉嫌虚假违法
因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全国32家的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7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告诫。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对2012年全年和2013年1月至3月期间全国118个省级电视频道、171个地市级电视频道和101份报刊的监测数据,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
由于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严重扰乱了广告发布秩序,给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隐患,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打四非”和八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海通牌奥复康片的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32家出现“长期、大量、覆盖区域广、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社会影响恶劣、危害风险性大”等严重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进行行政告诫。被告诫企业名单已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责令,这32家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即日起立即停止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证在今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中严格遵守《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规定。
据了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被行政告诫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的监督检查。自即日起,在监督检查中一经发现其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曝光并移送工商机关查处,同时加大对其生产场所的飞行检查,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自今年5月初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即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