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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捐献器官须强制自动分配

家庭医生在线 2013/8/19 11:01:53

昨天,国家卫计委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省级卫生部门将负责在省内组建一个或多个独立于医院器官移植团队的器官获取组织(OPO),负责捐献器官的获取;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必须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综合等待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地域的因素,接受公平的自动分配。

器官获取组织须严格执行分配结果,将器官分配给最需要器官的患者,并记录分配全程,保证每一例器官的可溯源性。否则,由国家卫计委掌握的监管账户,将会自动报警。上述《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公民自愿的去世后器官捐献工作自2010年3月试点探索,2010年至今,共有超过1000位公民身后捐献器官,累计捐献器官超过3000个。但是,由于试点城市、试点医院差异等原因,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在试运行期间,仅有约1/3的捐献器官进入系统自动分配。也就是说,还有约2/3的捐献器官在分配过程中,掺杂了人为因素。

捐献器官的协调、保存及其产生的成本支出要怎解决

据统计,截止到今年7月,全国共有器官协调员203名,其中只有50名属于红会工作人员,其他人员都来自各地器官移植医院。而在今后,红会将退出这一协调组织,转而由统一培训,并由各省成立的独立于医院的区域性组织。除了协调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协调组织的独立性建设,有关此一过程产生的费用也值得深入探究,例如捐献器官的获取成本就需要一个有一定弹性标准的价格,以免除器官买卖的隐忧。

最后,关于捐献器官的分配问题,理应恪守“给予最需要的患者”这一原则。即将执行的《规定》显示,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必须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综合等待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地域的因素,接受公平的自动分配。而每一个被应用的器官,都需要记录分配的全过程,保证每一例器官的可溯源性。对此,卫计委设计了一套自动报警系统,以避免糊涂账的发生。

不难看出,卫计委对捐献器官方面做出的改革动作足够大,至少在政策层面有着深刻的体现。但捐献器官的分配、协调问题,势必要遭遇既有利益链的阻隔,如何重塑旧的利益链条,整合新的合乎规范拥有明确标准的执行过程,都需要在具体推广层面下大力气。当然,器官移植一直是一个不乏敏感问题的领域,包括死亡标准的确立、捐献器官成本的定价乃至对捐献者背后贫困家庭的资助,都需要接受专家与公众的意见来确认。就此,我们也期待卫计委的此番改革,最终能够一改捐献器官领域混乱的局面。

现状:器官捐献无序何谈“自动分配”

中国拥有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文明薪火代代相传。特别是互敬互爱、助人为乐等道德风尚己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重要支撑力量。然而,体现互敬互爱、助人为乐等大爱观念的人体器官捐献在我国却相对滞后,与文明国度极不相称。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数据显示,国内每年约有100万人等着“换肾”,约30万人等着“换肝”,等待心、肺、小肠、脾、胰等其他器官移植的约有20万人,而有幸能顺利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只有1.3万人。可见,供体不足在中国表现得相当严重。死囚器官捐献和非法活体器官买卖饱受诟病。目前全国仅实现自愿捐献1000例,少得可怜的捐献数据令国人汗颜。

要想解决供体不足的难题,必须在器官捐献上有所作为。要从立法和制度上规范器官捐献行为,包括如何确定脑死亡,是否同意捐献器官及如何避免买卖器官等。

(责编:方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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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请问如果想在死后捐赠器官,该有那些程序?要签署那些东西?

器官捐献流程。公民可以通过书面向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者由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医疗机构发现潜在捐献者,如果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填写相关资料,

Q:为什么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不能让捐赠和受捐者见面?

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即捐赠者和受赠者双方互不知晓对方信息,这是国际上被证实的必须坚持的原则。对此,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泄露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或者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个人资料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那么,为什么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不能让捐赠和受捐者见面? 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总的来说是为了避免器官买卖,同时保护患者隐私。首先,是为了杜绝人体器官的的买卖行为,不难理解。因为人体器官捐赠属于慈善行为,捐赠者不图名利,不为酬报。其二,保护患者隐私,抑制人性之恶原则。捐献器官和接受器官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节点,或是人生中一个瞬间。然而,接受者和双方家属在人生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防止在移植手术后因当事人思想情绪的变化而带来可能的风险,把好事做好,保护患者隐私很重要。再则,所有供受双方信息若不加隐私管理,可能会发生供者捐献后,发现双方经济条件差距较大,受捐者心存感激,帮捐献者一把,甚至捐献者明里暗里向受捐者索财现象。这已经背离了“捐献”的初衷,若长此发展下去,双方都会不胜其扰。 不过,有专家认为,国情不同,中国不应该完全坚持“双盲原则”,应该鼓励供受双方亲属在自愿原则下见面,这有利于用正能量推动器官捐献事业发展。

Q:有偿捐献器官有什么要求!

你好1、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 3、申请人领取一式两份表格后,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 4、表格中执行人意见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关系密切的亲友等填写(本栏不填, 此表无效)。 5、表格填写完毕后,请携带三张一寸(或二寸)的照片,直接到区红十字会办理登 记手续,并领取遗体捐献纪念证书及捐献卡。 身体脏器官的捐献可向中国洛阳红十字会人体器官信息库.法律是不允许有偿捐赠的,捐赠成功后可以得到红十字会象征性的十万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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