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卫计委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省级卫生部门将负责在省内组建一个或多个独立于医院器官移植团队的器官获取组织(OPO),负责捐献器官的获取;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必须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综合等待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地域的因素,接受公平的自动分配。
器官获取组织须严格执行分配结果,将器官分配给最需要器官的患者,并记录分配全程,保证每一例器官的可溯源性。否则,由国家卫计委掌握的监管账户,将会自动报警。上述《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公民自愿的去世后器官捐献工作自2010年3月试点探索,2010年至今,共有超过1000位公民身后捐献器官,累计捐献器官超过3000个。但是,由于试点城市、试点医院差异等原因,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在试运行期间,仅有约1/3的捐献器官进入系统自动分配。也就是说,还有约2/3的捐献器官在分配过程中,掺杂了人为因素。
捐献器官的协调、保存及其产生的成本支出要怎解决
据统计,截止到今年7月,全国共有器官协调员203名,其中只有50名属于红会工作人员,其他人员都来自各地器官移植医院。而在今后,红会将退出这一协调组织,转而由统一培训,并由各省成立的独立于医院的区域性组织。除了协调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协调组织的独立性建设,有关此一过程产生的费用也值得深入探究,例如捐献器官的获取成本就需要一个有一定弹性标准的价格,以免除器官买卖的隐忧。
最后,关于捐献器官的分配问题,理应恪守“给予最需要的患者”这一原则。即将执行的《规定》显示,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必须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综合等待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地域的因素,接受公平的自动分配。而每一个被应用的器官,都需要记录分配的全过程,保证每一例器官的可溯源性。对此,卫计委设计了一套自动报警系统,以避免糊涂账的发生。
不难看出,卫计委对捐献器官方面做出的改革动作足够大,至少在政策层面有着深刻的体现。但捐献器官的分配、协调问题,势必要遭遇既有利益链的阻隔,如何重塑旧的利益链条,整合新的合乎规范拥有明确标准的执行过程,都需要在具体推广层面下大力气。当然,器官移植一直是一个不乏敏感问题的领域,包括死亡标准的确立、捐献器官成本的定价乃至对捐献者背后贫困家庭的资助,都需要接受专家与公众的意见来确认。就此,我们也期待卫计委的此番改革,最终能够一改捐献器官领域混乱的局面。
现状:器官捐献无序何谈“自动分配”
中国拥有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文明薪火代代相传。特别是互敬互爱、助人为乐等道德风尚己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重要支撑力量。然而,体现互敬互爱、助人为乐等大爱观念的人体器官捐献在我国却相对滞后,与文明国度极不相称。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数据显示,国内每年约有100万人等着“换肾”,约30万人等着“换肝”,等待心、肺、小肠、脾、胰等其他器官移植的约有20万人,而有幸能顺利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只有1.3万人。可见,供体不足在中国表现得相当严重。死囚器官捐献和非法活体器官买卖饱受诟病。目前全国仅实现自愿捐献1000例,少得可怜的捐献数据令国人汗颜。
要想解决供体不足的难题,必须在器官捐献上有所作为。要从立法和制度上规范器官捐献行为,包括如何确定脑死亡,是否同意捐献器官及如何避免买卖器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