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224种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的常用药品将纳入北京市社区药品医保报销范围,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1200余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用药将可走医保,且报销比例达到90%,比大医院更加“合算”。
医保社区报销范围由1211种增至1435种
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调整的通知,将224种用于治疗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的药品,纳入北京市社区药品医保报销范围。
据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蒋继元介绍,今后,在社区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的药品,如百姓常用的氨氯地平、缬沙坦氢氯噻嗪、二甲双胍等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可报销。
他解释,此次医保社区药品报销范围调整中,增加的重点是治疗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的药品,特别是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的药品。至此,北京市医保社区药品报销范围由原来1211种增加到了1435种。
社区药品报销新政下月起执行
目前,北京执行社区药品报销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有1200余家,其中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站,共900余家。这意味着,今后参保市民到这1200多家社区医院就医时,将能在家门口开上常用慢性病药品,无需再到大医院“排大队”。
此外,由于社区常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价格将比大医院明显降低,百姓在社区就医的医药费负担还会进一步减轻。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在对现有的医疗保险药品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对12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维护后,新版社区药品医保报销范围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职工社区报销比例增20%
224种药品纳入社区医保报销之后,也意味着到社区拿药的参保患者医保报销比例将比在大医院有所提高。
据蒋继元介绍,目前,按照北京市医保政策规定,城镇在职职工、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非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85%,而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则为90%。
此次社区用药报销范围调整后,在职职工在社区就医使用上述新增224种药品的报销比例将由70%提高到90%;70岁以下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也将由85%提高到90%。
21种药取消个人10%垫付
目前,按照本市医保政策规定,城镇在职职工、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非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85%,而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则为90%,此次社区用药报销范围调整后,在职职工在社区就医使用上述新增224种药品的报销比例也将由70%提高至90%;70岁以下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也将由85%提高至90%。
蒋继元表示,在社区用药目录扩容的同时,还将有21种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常用药品,在大医院使用需要“个人先行负担10%费用”,此次不仅纳入了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报销范围,在社区使用还取消了“个人先行负担10%费用”的规定,如非诺贝特等。
此外,社区常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价格比大医院明显降低。因此,百姓在社区就医的医药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背景
部分药品社区遭遇“拿药难”
近年来,北京已出台一系列社区就医优惠政策,比如提高社区医院就诊的医保报销比例,希望引导市民就近就医。
但是,由于社区治疗水平和硬件设备的局限,此前在社区可报销的药品是1200余种,造成很多患有常见病的市民不能在社区拿药,每次开药仍要跑到大医院挂号排队。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该局协调市财政、市卫生、市食药、市医改等部门,在听取社区卫生机构、医药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区卫生机构职能、百姓需求、用药安全等因素,最终确定将常见病、慢性病、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的药品“集体下放”到社区,纳入社区医保报销范围,“既方便了参保人员,也有利于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矛盾。”(整合来源:《新京报》《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