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出《关于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决定举办“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全国各地全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于10月13日起在社区、乡镇及医院内等举办为期七天的义诊活动,另外《通知》还指出,从2014年起,每年9月的第三周将作为“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该活动将成为卫生计生系统为民服务的重点工作。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军队有关单位,委属委管医院: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卫生计生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现将《“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共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突出卫生计生服务行业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眼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实际问题,注重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热心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动卫生计生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卫生计生系统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3日至19日,10月13日全国统一启动。
三、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与指标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10月13日,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每个地级市(含省会城市,下同)、每个县(县级市)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含军队医院),派出其特色专科的专家,主要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科学就医。每个地级市义诊活动点的义诊不少于2000人次,每个县级义诊活动点的义诊不少于1000人次。
(二)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义诊工作。活动周内,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县级医院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每个专科门诊日门诊量不少50人次;组织疑难重症的会诊,各专家要完成县级医院本专业住院患者的疑难重症会诊。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如儿童的赘生指(趾)切除、包皮环切和疝气手术,以及成人的白内障、唇腭裂修复、表浅良性肿瘤切除和其他适应证手术等,周手术量10-30台左右;进行妇女两癌筛查,每天筛查不少于50人次;进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每天筛查不少于20人次;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每天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具体活动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协商安排。承担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县医院任务的军队医院就地参与受援医院义诊活动。
(三)义诊活动进社区。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二级以上医院,要选择本院3个以上的特色专科,派出相应专科的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在本次活动期间,要保证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知名专家坐诊,每个专科门诊日门诊量不少于20人次,使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大型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利用远程医疗系统,根据患者需求,请求对口支援的二级以上医院专家通过远程会诊方式开展义诊活动。
(四)义诊活动下乡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县级医疗机构派出由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的医师组成医疗队,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义诊。重点到医疗服务能力较薄弱的乡镇卫生院,为当地群众开展义诊活动,日义诊量应在100人次左右。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能力和人力数量不足的,可以请上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派出相关专业专家给予支援。
(五)举办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当地的疾病特点和医院的专科特色,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讲授、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掌握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理念。健康大讲堂的专题要符合群众需求,安排在群众方便的时间,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每个地级市每天应组织2-4场的健康大讲堂,每个县域每天应组织1-2场,要覆盖上述各类机构、场所,全程要有专家参与。
(六)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针对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环境和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树立医院新形象。
(七)组织国家医疗队开展义诊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国家医疗队,赴吕梁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山西省和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江西省等地开展义诊活动,有关方案另行下发。
(八)结合中医药服务有关工作。各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要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方案》(国中医药机党发〔2013〕43号),认真做好义诊工作,服务人民群众。
(九)医疗服务进军营。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百支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认真组织远程医疗及教学会诊,扎实推进预防、医疗、保健、强健服务进军营、进班排。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健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制定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将此项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认真抓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二)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与军队相关大单位卫生部门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军地医疗机构统一开展义诊活动,做到上下结合,城市和农村同时开展;内外结合,医疗机构既要在深入群众工作、生活、学习的公共场所集中开展义诊活动,也要在本机构内部开展义诊活动;常专结合,要兼顾普及健康知识、医学常识以及提供专科会诊、手术等医疗服务;将义诊活动与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好一满意”和“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等其他工作相结合。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种类、时间和手术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医疗卫生现状,根据当地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和医疗机构专科优势,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探索新的符合工作实际的有效举措。
(四)加强宣传。活动周开始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向社会公告,让群众了解义诊活动,方便更多群众获得义诊服务。活动过程中,对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并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做好总结与统计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有条件的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做好工作量统计。活动结束后两周内,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义诊活动总结、工作量统计(见附件)和有关资料光盘一同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
(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自2014年起,每年9月的第三周作为“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使之成为卫生计生系统为民服务的重点工作,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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