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三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为了进一步提高门诊基础医疗质量,使门诊患者能及时得到准确的诊断、有效的治疗,特制订疑难病会诊中心管理制度。
一、 组织:
中山三院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在特诊设立“疑难病会诊中心”,由特诊门诊负责组织、协调。
二、 会诊对象:
1、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4、经多次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
三、 会诊申请:
1、病人或其家属主动要求疑难多学科会诊,或由主治医师向疑难病会诊中心提出会诊要求,经甄别后,填写会诊申请单,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患者的病情及要求,疑难病会诊中心负责确定会诊时间,并联系会诊专家及患者。
四、会诊要求
1、疑难病会诊中心在接受申请后一般3个工作日安排会诊。
2、参加会诊人员,由疑难病会诊中心联系后确定会诊人选。
3、会诊病人须携带门诊病历,检验检查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会诊地点。
4、会诊专家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疑难病会诊中心。会诊专家在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详细询问患者病史,查阅相关检验检查资料,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讨论分析病情,提出诊治方案。
五、会诊管理
1、特诊门诊负责疑难病会诊中心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持续改进。
2、疑难病会诊中心须定期总结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
六、疑难病会诊中心出诊医师条件
必须为副高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由特诊门诊根据临床需求与科室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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