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据《北京日报》摘录 药品采购是医院工作的重要一环,而不少掌握权力的负责人却没能经得住金钱的诱惑,变成了阶下囚。记者昨天从石景山检察院获悉,2012年至今年上半年,石景山检察院共提起公诉药品购销领域职务犯罪5件5人,其中药品购销受贿类犯罪4件4人,占全部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38.9%,远高于医疗设备采购、财务收款报销、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
石景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蔡明璇介绍,这些案件的被告人,基本上都是医院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他们身兼行政与业务管理双重职能,就像上述案例中的李某和袁某。药品购销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重灾区,与其规模小、价钱低,以及科室主任直接负责有一定的关系;而医疗器械的采购,就需要经过院领导的批准,同时也牵扯到一笔庞大的资金。
此外,一些科室主任和购销商沆瀣一气,以医疗器械的名义销售回扣药品,为一些无法进入医院药品销售体系的药品打通销路。如在李某和袁某的案件中,他们将回扣药以医疗器械的方式计入治疗费,间接实现药品销售。他们还指定“药品保管发放员”和“药量统计员”,以便回扣款的结算。
蔡明璇介绍,通过药品购销领域暴露出来的犯罪可以发现,医院对药品购销制度设置不科学,特别是采购用药计划不合理,并不是根据临床用量、库存情况等原则。同时,监管的机制也有待完善。蔡明璇建议,医院应该健全“用药预警”系统,将科室新药使用情况、月用药量浮动超过20%的科室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对异常用药科室下发《用药质询通知书》;同时,要利用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医生用药频次、数量、销售金额、药品收入比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超时、超量、超金额等用药异常情况,并作出处理。
此外,医院要加强内部监督,提升对科室主任及普通医生的管理水平,强化对科室主任引进药品的权力监督。还要建立健全与药品相关的采购平台,强化药品采购流程的技术监控。
(原标题:药品购销成职务犯罪重灾区 开药权力歪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