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后栏目综合,昨日,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第19次全体会议。会议指出,越是大灾面前越要讲政治、守纪律、抓落实,要用强有力的监察督查措施,确保阳光救灾、廉洁重建。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北纬27.1度,东经103.3度)发生6.5级地震,震源深度12千米,余震1335次。
截至2014年8月8日15时,地震共造成617人死亡,其中鲁甸县526人、巧家县78人、昭阳区1人、会泽县12人;112人失踪,3143人受伤,22.9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范围108.84万人受灾;22.9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8.09万间房屋倒塌,中央财政下拨救灾资金22亿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近万兵力抗震救灾。
截至2014年8月6日10时30分,22.9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58万户8.09万间房屋倒塌,4.06万户12.91万间严重损坏,15.12万户46.61万间一般损坏。据通报,地震已造成公路受损43.26km,经济损失86万元;桥梁受损5处,经济损失250万元;道路塌方31处,经济损失310万元;山体塌方21000方,经济损失210万元;沟渠垮塌、损毁15.16km,经济损失450万元;供水管道损毁25km,经济损失25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8.03地震共造成经济损失4.6026亿元。
此外,地震还造成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55万人受灾,7200余人紧急转移安置,700余户1500余间房屋严重损坏,2800余户7000余间一般损坏;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金阳县1.16万人受灾,近100户500余间房屋严重损坏,400余户2000余间一般损坏。
阳光救灾,廉洁重建
昨日,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第19次全体会议。会议指出,越是大灾面前越要讲政治、守纪律、抓落实,要用强有力的监察督查措施,确保阳光救灾、廉洁重建。
副省长、抗震救灾指挥部第一副总指挥长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在前阶段抗震救灾工作中,各级监察督查部门迅速跟进、全程参与、同步监督,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成立监察督查组,组建了381人的监察督查员队伍,建立了对171个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点的监察督查体系,有序开展监察督查工作,有力促进了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指挥长强调,进一步加强监察督查工作,做到监察到位、督查到位,是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抗震救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保证。当前,要加强对防范次生灾害、防范疫病、防范强余震“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因次生灾害造成新的人员伤亡,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确保余震所致的损失降到最低;要加强过渡期转移安置、维护稳定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灾区群众实现“6有”,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要加强抗震救灾款物接收、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物资管理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阳光救灾、群众满意;要加强各级干部包保责任制的监督检查,确保“八包八保”落实到位;要加强抗震救灾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从严速查快结,依纪依法追责,绝不姑息迁就。监察督查人员要强化责任落实,做到每个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点、每个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都有监察督查干部驻点监督,每个受灾村都有监察督查人员包保监督,确保监察督查工作全覆盖;在监察督查工作中要及时查找问题、善于发现问题,为加强和改进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