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据《中国证券报》摘录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发展商业保险,为医药卫生产业的长期成长增添了持续性动力,并将利好大病医保收益公司、高价进口药替代受益公司和医疗服务发展相关公司三大类公司。此外,随着中报业绩披露的结束,在医院医疗设备国产化和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性导向下,有较好业绩支撑的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领域的相关标的也可持续关注。
8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会议认为,深化医改政府和市场要“两手并用”。用改革的办法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有助于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健康需求,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
在政策的大力鼓励下,商业健康保险未来将成为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在目前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收入增速逐步放缓的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的规模壮大将为医药卫生产业的长期成长增添持续性的动力,长期利好行业。
首先,大病医保全国推广速度将进一步加快。会议要求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患者医疗报销比例。结合目前国家选择的22种大病,高端抗肿瘤药、透析服务及相关器械耗材产品将有望受益。
其次,商业保险机构或将逐步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不合理医疗支出可能被压缩。会议提出要引入竞争机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当然也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值得注意的是,“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为全新提法,以前仅仅是“商业保险经办大病医保”,这初步表明在行政性的医保控费政策之外,政府正在努力探索采用市场化的手段控制不合理的医疗支出。未来辅助性用药、高价进口药受压或将进一步加大,国产优质仿制药则有望获益。
最后,医疗服务发展将进一步加速。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等健康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健康保险公司,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新办医疗、社区养老、体检等机构。这是对国发(2013)40号文《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再次强调,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决心也更显坚定。在政策鼓励医疗服务发展的背景下,医疗服务相关公司以及受益于医疗服务大发展的公司值得重点关注。其中包括了商业模式成熟的连锁医疗服务标的、公立医院改制标的以及医疗服务大发展过程中的“卖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