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担心爷爷的后老伴争夺全家唯一的房产,刚满18岁的小伙潘某用购买的亚硝酸钠注入盒装露露,作为礼物送给“后奶奶”杨某,欲将其毒死,不想却让收废品的老郑年仅5岁的儿子误喝后死亡。昨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未当庭宣判。庭上,潘某称因家境原因20年来一直与父母同睡一张床,毒杀奶奶仅是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
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已满20岁的被告人潘某身着白色长袖T恤和灰色运动裤坐在被告人席上,身高一米八左右的他显得十分纤瘦,甚至有些驼背。被害男童的父亲也参加了庭审,表情十分严肃。
据公诉机关指控,因继承房产问题,潘某产生杀害奶奶杨某的想法。2013年7月至9月间,潘某分别购买了亚硝酸钠和一箱杏仁露,然后在家中用注射器将亚硝酸钠注入杏仁露中。2013年国庆期间,潘某将该箱杏仁露赠予杨某饮用,欲毒死杨某。
杨某饮用一盒后出现身体不适,遂将箱内剩余的杏仁露退回潘某家。潘某自行处置若干盒后,将箱内剩余9盒放置在自家卧室。2014年1月5日,潘某的母亲周某在不知杏仁露有毒的情况下,将剩下的9盒杏仁露扔掉。
拾荒者李女士捡拾后分别赠给许某和杨某某。结果李女士自己饮用一盒后导致中毒,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而许某将毒饮料给5岁的儿子郑某某喝,致其亚硝酸盐中毒死亡。同年1月7日,潘某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亚硝酸钠究竟什么?
亚硝酸钠(NaNO₂),是亚硝酸根离子与钠离子化和生成的无机盐。亚硝酸钠易潮解,易溶于水和液氨,其水溶液呈碱性,其pH约为9,微溶于乙醇、甲醇、乙醚等有机溶剂。亚硝酸钠有咸味,又是被用来制造假食盐。亚硝酸钠暴露于空气中会与氧气反应生成硝酸钠。若加热到320℃以上则分解,生成氧气、氧化氮和氧化钠。接触有机物易燃烧爆炸。由于其具有咸味且价钱便宜,常在非法食品制作时用作食盐的不合理替代品,因为亚硝酸钠有毒,含有工业盐的食品对人体危害很大,有致癌性。
若误用亚硝酸钠?有什么应急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必要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或金属粉末接触。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有害燃烧产物: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
灭火剂:雾状水、砂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