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政策综合,广州法院公布2010—2014年医疗纠纷审判《白皮书》,约六成案件二审判决医院担责。
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广州中院)召开首届医疗纠纷案件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医调委等法学界、医学界的专家学者与会。同时,广州中院发布了2010—2014年医疗纠纷审判《白皮书》以及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主张平等保护医方、患方双方权利,并指出,医疗损害案件显现出医疗机构存在制度问题、管理漏洞,建议推进医院病例交第三方保管的制度;而患方依法理性维权意识欠缺、对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诉求得不到满足并受信息误导,以至于发生个别患者暴力维权案件。
妇产科骨科医疗事故较集中
广州中院21日发布了2010—2014年医疗纠纷审判《白皮书》。该法院梳理总结发现,广州地区医疗纠纷案件的分布相对集中,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作为被告的比例较高,主要因为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诊疗服务总量大,案件更复杂、紧急,更容易发生争议。
2005—2009年,广州全市基层法院受理一审医疗纠纷案件共计727件,而2010—2014年这一数据上升至1131件,主要因为诊疗服务总量持续增多、患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在发生医疗纠纷的专科分布上,妇产科、骨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与心血管内科等所占比例较高。
判决金额与患者主张反差大
据广州中院发布,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之间对抗性更强、案件审理难度偏大,法院一审和二审的裁判结果时常不一致,呈现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低,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高的特点。
广州中院近5年来二审判决结案270件中,判令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173件,占64.07%,其中,医疗机构承担次要责任的案件109件,医疗机构承担主要责任的案件64件。
从赔偿金额来看,法院判决的金额与患者主张的金额反差较大。近5年广州中院二审医疗纠纷案件患者的主张赔偿金额平均为34.47万元,最终判决的金额平均为6.38万元。
约八成案件涉及医疗鉴定
广州中院近5年判决的270件二审案件中,一审做过医疗鉴定的有227件,占84.07%,其中有的还多次鉴定。
《白皮书》结合司法实践认为,《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再作为民事案件的审理依据。人民法院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但由于目前缺乏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机制,医疗纠纷处理面临的鉴定困难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质效。
如何有效地缓解医患双方之间的矛盾?广州中院有关方面建议: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职业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及值班制度、三级检诊、三级查房、重症监护及治疗跟踪等诊疗质量监控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生资质管理制度;完善医患沟通告知机制,保障患者知情选择权;建立严谨的病历保管制度,将病历保管作为一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加以开展,变医院单方保管病历资料为医患双方保管,增加透明度;依法保护患者权益和严厉打击医闹并重,引导理性维权;完善医疗损害鉴定机制,制定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规范,建立远程网络视频鉴定体系;完善多元化医患矛盾调处机制,发挥“医调委”等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
广州中院有关方面表示,医学是一门探索性极强的实践科学,病因的探索和治疗处于不断发展中,每一种治疗都不能保证百分百的成功,对于暴力维权和不理性维权要坚决打击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