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器官移植发生了翻天覆地天变化,中国的器官移植变得阳光和透明。”世界卫生组织器官移植项目部主任JoseR.Nunez教授19日在武汉表示。
JoseR.Nunez教授认为,2015年1月1日起,中国的器官移植全面停止用死囚器官,公民捐献成为器官移植医疗的唯一来源,中国的器官移植变得公平和阳光。他表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是也是器官移植的重要大国,世界卫生组织将积极协助中国完善公民器官捐献体系、行业准入及定期考核等标准体系建设。
据了解,2010年,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正式建立,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是中国首家获得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资质的医院。中国器官移植联盟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8月初,中国已有4626位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捐献大器官12405个。中国器官移植联盟执行主席叶启发透露,2015年,中国每百万人口器官捐献率已经达到1.83,虽然在国际范围内还较为落后,但与2010年的0.03相比,提高了50倍。预计今年中国器官移植手术量将超过1万例,超过历史最高的2006年。中国已经成为器官移植大国,尤其是在肝脏、心脏、肺等大器官的移植领域。
器官移植指导原则如下:
1、细胞、组织和器官可以从死者或者活体身上摘取用于移植,如果: (a) 已得到符合法律规定的任何同意意见, (b) 没有理由相信死者生前反对这种摘取。
2、 确定潜在捐献人死亡的医生,不应直接参与从捐献人身上摘取细胞、组织或器官,或参与随后的移植步骤;这些医生也不应负责照料此捐献人的细胞、组织和器官的任何预期接受人。
3、 死者的捐献应显现出其最大的治疗潜力,但成年活人可在国内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捐献器官。活体捐献人一般应与接受人在基因、法律或情感上有关系。活体捐献在以下情况下才可接受:捐献人知情并获得其自愿同意,已保证对捐献人的专业照料和完善组织后续步骤,并已审慎执行和监督捐献人选择标准。应以完整和可理解的方式告知活体捐献人,其捐献可能存在的危险、捐献的益处和后果;捐献人应在法律上有资格和能力权衡这些信息;捐献人应自愿行动,不受任何不正当的影响和强迫。
4、除了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少数例外情况,不可出于移植目的从未成年人身上摘取任何细胞、组织或器官。应当具备保护未成年人的具体措施,在任何可能情况下都应在捐献前获得未成年人的同意。对未成年人适用的内容也同样适用于没有法定能力者。
5、 细胞、组织和器官应仅可自由捐献,不得伴有任何金钱支付或其他货币价值的报酬。购买或提出购买供移植的细胞、组织或器官,或者由活人或死者近亲出售,都应予以禁止。禁止出售或购买细胞、组织和器官不排除补偿捐献人产生的合理和可证实的费用,包括收入损失,或支付获取、处理、保存和提供用于移植的人体细胞、组织或器官的费用。
完善器官捐献体系是一个长期过程
美国、西班牙等国的捐献体系都已经相对完善了。有许多东西影响着捐献工作的开展,如法律法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道德伦理、医疗保障等等。例如,在西班牙,法律这么规定,如果生前没有提出书面要求不捐献器官,就默认你同意捐献。我国是书面同意捐才能捐,而且公民去世后自己也做不了主了,最终捐与不捐还得家属同意,而且许多时候家属之间也存在分歧。这就是一个差异。此外,西方的医疗保障体制和我们也有很大区别,因此一些先进的东西我们可以学习,但同时也要结合我们中国的实际。
同时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参与这项工作,正是考虑了要保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公平公正,在捐献过程中,红十字会将全程监督具体的实施过程,在方案中已经明确红十字会对人体器官捐献要进行见证。只有确保捐献工作的公平公正,才能真正得到公众的信赖和支持,才能够把这项造福人民的好事做好。完善中国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我们会根据届时的试点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试点时间。关键是要看能否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能够在全国推广的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