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意见》要求,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意见》提出分两步走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目标,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今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专家认为:分级诊疗现阶段不宜全面强制推进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教授指出,文件提出“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开展分级诊疗工作。
“实现分级诊疗是改革的目的,但自愿实施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的手段和路径。”王虎峰说,当前我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很突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人才缺乏,多数地方不具备强制实行分级诊疗的条件,很多配套措施亟待调整和完善。因此,现阶段不宜用强制的办法对老百姓提出过高要求,应基于实际情况,主要采取激励措施,引导患者有序就诊,不搞一刀切。
王虎峰说,可以在一些地方,选择一些病种先行进行分级诊疗。起步阶段可以是少而精,但管理服务一定要到位。要在试点地区做出分级诊疗的品牌,让群众体会到分级诊疗的便捷和益处,老百姓有了好的体验,就会为全面推开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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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
分级诊疗的好处有哪些?
通过分级诊疗服务,一是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对于疑难病、复杂病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可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患者时间和费用。
分级诊疗并非新事。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医疗保障机制落后,我国一直实施严格的分级诊疗制度,城镇职工在定点医院就诊才能回单位报销。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群众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城市大医院向所有患者放开,不再受医保限制。目前,除公费医疗保障的少部分人群仍有定点医院和固定的转诊渠道外,原有的分级诊疗制度已瓦解,患者可随意跨区域选择医疗机构。
2012年以来,为解决患者在大医院扎堆,基层医疗机构衰退萎缩等状况,国家把重建完善分级诊疗模式,推进社区家庭医生服务,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