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部获悉:2015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11.24亿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的用途,主要包括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试点城市和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根据改革任务要求,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新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66个。中央财政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按每个县补助3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59.31亿元,支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按每个试点城市一次性补助2000万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13.2亿元,支持第三批66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使试点城市扩大到100个;
对100个试点城市所辖区,按每个区1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2.73亿元,支持二级及以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按人均每年3万元的标准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36亿元,支持12万名学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此外,为支持地方提前做好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中央财政于近日提前下达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98.04亿元。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宝鸡 延安 西安 安康今年启动试点
改革时间表:
2015年:选择宝鸡、延安、西安、安康等4个市启动综合试点(宝鸡、延安为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西安地区的省直及在陕高等院校附属医院、中省所属企业医院,全部纳入西安市统筹开展改革试点。
2016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逐步推开。
2017年:全省全面推开,初步建立新的医院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诊疗秩序,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在全省公立医院总门诊人次的比重下降10%以上,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到30%以下。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今年起选择宝鸡、延安、西安、安康等4个市启动综合试点,力争三年内在全省推开。
吉林21个县级公立医院9月30日取消药品加成
日前,吉林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要求,各县(市)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将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
此次启动改革的21个县(市)县级公立医院要在9月30日零时取消药品加成,全省所有县(市)要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会议肯定了我省前一阶段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了我省下步改革的主攻方向。一是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完善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新的补偿机制,力求群众负担不增加,确保医院总体收入不降低。二是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三是坚持“医保、医药、医疗”联动改革,形成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合力。四是突出“规划”引领作用,统筹抓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通过对口支援、人才引进、骨干培养等方式,围绕各县(市)近三年县域外转出率靠前的病种建设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有针对性地提升人才、技术、学科和管理水平,让群众的基本健康问题在县域内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