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恩病、多发性骨髓瘤、精神分裂症患者在鹏城将可报销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全面实施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11个药品被纳入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其中包括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的类克(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万珂(注射用硼替佐米)和善思达(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这些药品分别对应的适应症——克罗恩病、多发性骨髓瘤和精神分裂症同时被涵盖于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病种范畴。
克罗恩病、多发性骨髓瘤和精神分裂症均会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比较严重疾病负担的疾病。克罗恩病是可累及肠壁全层和消化道各段的慢性炎性进展性疾病,以多节段肠道溃疡为最主要临床特征。反复发作的腹泻、腹痛、发热或消化道出血会给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血液系统的恶性肿瘤,多发于中老年人。目前,公众对其认知普遍偏低,导致延误治疗时机、预后较差。临床发现,近三分之二的患者确诊时已处于疾病晚期。因此,专家提醒当患者出现骨痛、贫血、肾功能不全、高钙血症、反复感染等症状时,建议同时到血液科就诊。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反复发作的慢性、迁延性疾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其患者往往会因中断治疗而增加疾病复发风险,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和劳动能力。
此次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的出台将有效减轻参保人罹患大病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同时,帮助患者进行持续有效的治疗,延长他们的生命,提高生活质量,造福数万家庭。
据悉,今年11月1至30日,参保人员缴纳保费20元/人/年,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治疗克罗恩病、多发性骨髓瘤及精神分裂症等11种药品所产生的费用可报销70%,不设起付线,一个医保年度内报销限额为15万元,两年内(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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