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改步入深水区后,顶层设计大招频出,价格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支付、税票改革等政策大手笔陆续推出,特别是2016年国务院层面对医改的战略性调控措施,带动医药行业整体新一轮激流涌动,医药市场面临颠覆性变革。医疗体系整个流程在发生变化,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而言,如何迅速适应新的市场形势、调整布局成为当前企业发展的首要任务。
药品分类采购
药品实施分类采购,“一招定天下”的现象不再。根据国办2015年7号文件及卫计委70号文件明确各省药品集中采购的指导原则,2015年以来各省药品集中采购特点发生了较大变化,多数省份的药品招标由前期基药“双信封”评标、商务标最低价中标的56号文件基药招标模式,已经改为相对温和的药品价格谈判,竞争性品种“双信封”评标,低价药、妇儿用药直接挂网及短缺药品定点生产的分类采购模式。
在上轮基药“单独货源供应”独家中标的总体规则下,中标即意味着市场独享。一次招标中标,如果价格合适,代理商会主动上门,乐享其成1~3年甚至更长(一个标期),经营者躺在家里数钱就好。实施分类后,根据类别,除了增加医保谈判及定点生产品种,直接挂网的品种大量增加,挂网后交给市场竞争说了算,留有部分临床采购金额大、“市场竞争尚不充分”(无统一衡量标准)的品种仍然采取“双信封”评标、商务标低价中标的方式,但经过几轮的连番轰炸,很多企业的投标策略趋于理性,不再采取盲目激进自杀式降价,市场也出现了竞争活跃的苗头,“一标独大”的格局悄然发生变化,逐渐被市场多元化竞争替代。
医疗费用调控
医保政策出手,参与医疗费用调控。在推动各地医保整合、城乡“两保合一”政策实施的同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也已经大幕拉开。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推出药品价格改革意见。药品价格放开,交由市场决定,国家对药品价格的调控交由药品集中采购和医保控费等发挥作用,并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制订的进度要求。但医保控费的改革也是一项涉及面广、程序复杂的综合性工程,经多方研讨,时至今日,医保支付标准仍在征求意见阶段。
医保作为基础支付费用的地位基本确立,部分省份陆续试行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浙江、安徽、重庆等地或根据中标价,或根据实际购销价,相继制订本省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福建省更是直接下发通知,公示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根据不同企业生产的药品名称,以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确定入围医保药品销售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限额。
近日,福建三明市又推出了《关于开展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快了医保支付改革的探索进程。按卫计委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85%的统筹地区开展付费总额控制,存在多种付费方式,如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有的实行复合型付费。
药企的2016趋势、变革
对药企来说,2015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虽然发改委取消了药品价格的上限,但各地方政府主导下的药品招标日趋严厉,更大的挑战是药企最大的渠道——医院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改革。在一系列的改革中,控制医院和医生在药品上的利益成为最重要的考量节点。无论是直接打压药价还是对医院进行改革,政策面的主旨是为了控制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而占医疗费用最主要部分的药品自然就成了最大的控费对象。
且不论临近年底,以控制药价为核心的三明模式获得政策的肯定,为2016年的公立医院改革给出了进一步的方向。单就2015年所密集出台的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而言,药企在2016面临的挑战是巨大的。首先,医院药品加成在多个省区已经全面展开,药品成为了医院的成本中心而不是利润中心,这就压缩了医院对药品采购的冲动。同时,政策也强制规定了医院收入的药占比在2017年必须下降到30%以下。当然,根据过往的经验,这些政策都是有规避的方法,比如药房托管和做大医院收入的分母。但是随着医保穿底的威胁越来越近,政策推动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也将越来越急迫,规避只能延缓危机的到来而不能去化解挑战。
药企的大规模发展目前已经进入瓶颈期,创新能力的下降和医疗控费的趋紧是制约药企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增强创新是开源,但非一日之功,应对控费保市场份额,对药企具有更大的紧迫性。中国本土药企自身创新能力薄弱,应对政府对医院渠道的控制就更重要了。
药企要寻求突破,必须要理解医疗服务市场未来的趋势:首先,控制医疗行为将严重影响医院渠道的发展。在控费的压力下,政府已经理解光靠打压药价是无法解决药品费用快速上升的问题,正在逐步从医院和医生的管理上进行控制。因此,目前虽然出台的政策还较为粗放,但未来通过发展临床路径的发展可以有效控制医生的行为,如PBM等模式都将有助于医保管控医疗行为。这将最终推动对医疗行为的精细化管控,从而让现阶段有效的规避方法失效。
其次,药价和疗效将并举。虽然政策目前主要还是紧盯药价,试图在短期内通过控制药价来控制医疗费用,但随着临床路径的推广和分级诊疗的推动,疗效将成为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性价比较高的药品能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那些一味通过压低价格但疗效较差的药品将受到影响。因此,目前一些依靠低药价竞争但缺乏疗效的产品终将被逐步淘汰,这主要是源于精细化管理能够有效的追踪治疗结果从而确定最优性价比的药品。
再次,合作采购将推动药企主动转型。类GPO和IDNs模式将在中国逐步试水,医疗合作组织联合采购将有助于药企以量换价,带动药企进一步转向。即使未来门诊药房移出医院,住院药房的采购体量仍是巨大的,面对越来越严格的医疗行为管控,医院削减成本的动力会逐步加强。这带动了医院联合采购的需求,通过大体量的采购谈判来降低药价。这种联合采购将更市场化,而不是政府强制指定的,联合采购也将是从价格和疗效两方面综合考虑,而不是简单的一刀切。
最后,医院渠道的分解迫使药企更专注零售端。随着医改的深入,门诊药房移出医院等根本性的措施可能会推出,这对于依赖于大医院渠道的药企来说会有很大的冲击。因此,提前布局零售端是有远见的药企所需要考虑的。未来要在零售渠道获得成功必须做好服务,这有助于药企提升服务能力彻底转型。药企为零售渠道提供的不再仅仅是产品,而更多的是与零售渠道共同开发出一整套的解决方案,来以整体性的方式为病人提供药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