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由44家公立医院组成的青岛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以加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发挥集中批量采购市场规模优势,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青岛成立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
从青岛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采购联合体内的市属医院、驻青医院及各区(市)所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国家、省关于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要求,实施带量采购,逐步形成全市同一药品、统一市场、统一价格,通过规范化和规模化的采购,达到降低药品采购支出和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目的。
按照山东省卫生计生委药品分类采购要求,采购联合体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共4大类9852个产品实行集中挂网采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质量药效优先和价格合理相统一,让利于民,遏制虚高药价,切实降低患者临床用药费用等原则。青岛市还规定,委属、驻青以及区(市)所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原则上必须参加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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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成为医改试点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集中采购
广东省政府日前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粤府办〔2016〕号),明确提出在2015年内成为医改试点省份,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按国家部署稳步推进“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两票制”。稳步推进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积极推进药品谈判工作。
通过集中采购降低药品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
深圳市试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新模式
7月5日,广东省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从7月起,在全市公立医院试行药品集团采购新模式,以此降低药品采购总费用30%以上;争取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同时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公立医院目前通过广东省药品交易平台采购药品。省平台中标药品达上万种,而该市公立医院常用药品仅1000多种,造成同一种药品的采购量分散,给医药代表搞变相促销留下了巨大空间。各医疗机构每月在省交易平台上单独竞价采购,难以形成“量价挂钩、以量控价”的议价谈判能力。
按照《方案》,深圳将全市公立医院一年需要采购的所有药品“打包”后,遴选1家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第三方集团组织采购,并限定最高采购总费用。该企业将与全市公立医院、其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药品采购和配送协同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深圳将制定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目录内药品采购费用达到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额的80%以上,并逐步扩大目录品种的覆盖范围,直至全覆盖。暂未纳入目录的药品,由公立医院自行组织采购,但必须在市药品管理平台上备案。实行集团采购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只有一个价,即采购价(含配送价),也是卖出价。
《方案》强调,建立“互联网+医药”供应平台,实施药品采购在线监管。推动“互联网+药品配送”,支持社会力量为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物流外包服务。推进医生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鼓励患者凭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外购药品,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处方在全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间自由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