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后继无人,根源在于收入太低,不能吸引优质人才进入,导致村医队伍难以优化。村医收入不能明显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如果政府财政补偿不够,就要利用市场机制,而不是把村医管死。
村医岗位缺少吸引力
今年60岁的章妙花从18岁开始当赤脚医生,她是浙江省安吉县山川乡北弄村人,长期在离家10多里的大里村从医。2013年,安吉县出台了《年满70周岁乡村医生退出服务站暂行方案》,并在偏远乡镇先行实施。按照工龄每年补助2000元的标准,平稳清退了一批70岁以上乡村医生,随后该退出机制在村级全面推开,目前已有78名年老村医退出。章妙花说,有了这个政策,她将来可以领到一笔补偿金,这几十年也算没有白干。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乡村医生96.3万人。但是,不少地区村医年龄偏大,青黄不接。
应亚珍说,村医后继无人,根源在于收入太低,不能吸引优质人才进入,导致村医队伍难以优化。她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是落实现有政策。如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补助等,必须按时足额拨付给村医。二是完善补偿政策,即通过政策倾斜吸引优秀人才去当乡村医生,可参照当地乡镇卫生院人员收入待遇,核定政府补助水平。三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对乡村医生,政府应实行免费培训,不断提高其技术水平,让群众更加信任乡村医生。
谢晓钰2015年从浙江省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临床专业毕业,根据之前她与安吉县山川乡卫生院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她来到船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今年初,她又被调到大里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了解决村医后继无人的难题,安吉县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经学校正式录取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本科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等,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培养补助政策。2012年至2015年,安吉县共定向培养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大学生村医120人。
村医看病收诊疗费难
吴明曾去某地调研,村医向她反映:看一次病,诊疗费只有6元,包括村卫生室的耗材、办公经费、运营成本等,去除成本,最多剩下4元,夏天开个空调就吹没了。出诊一天,只能挣几十块钱。过去村医不收诊疗费,主要是从药品差价中获利,有的还可以收点滴费、注射费,所以老百姓习惯不交诊疗费,相当于习惯看病不挂号。如今变为村医看病先收诊疗费,老百姓不太适应。
近年来,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收费不断被淡化,普遍存在医疗服务不收费的情况。即使收费,或是没有具体标准,或是收费标准很低。应亚珍建议,应明确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以此建立村医收入与医疗服务量挂钩的激励机制。
吴明说,有的乡镇卫生院将村医收编,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医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人员。从规范村医提供服务、改善服务质量来看,还是起到了明显作用。但在收入分配上,尽管村医收入稳定了,却没有体现多劳多得,影响了村医的积极性。比如,过去村医24小时随叫随到,现在工作8小时,晚上村民有什么问题,部分村医也不出诊,让他们到乡镇卫生院就诊。吴明认为,提高村医报酬水平,对于稳定村医队伍非常重要。村医收入不能明显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如果政府财政补偿不够,就要利用市场机制,而不是把村医管死。
应亚珍说,开展家庭签约服务是提升老百姓获得感、提高村医收入的重要举措。在政策上,一要明确村医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必要的激励约束机制,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二要逐步提高家庭签约服务收费水平,医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获得服务的居民支付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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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乡村医生的待遇提高 月薪可达4500元!
关于乡村医生的福利也来了!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柳州市已经出台了《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我们描绘了未来十年,市乡村医生的大好发展前景,平均月工资最高可以拿到4500元。
《方案》除了明确,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乡村医生按标准自行缴纳,需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县级财政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常支出范围予以核拨,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符合要求后可领养老金。
具体的实行措施如下:
① 将48%左右的公共卫生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后将相应的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
② 一般诊疗费统一核定为每门诊人次3.5元提高为6元/人次,参合农民患者自付1元,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元/人次。
③ 各县(区)要落实行政村乡村医生月人均不低于300元的补助标准。基本药物中央补助资金按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年人均4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自治区和市县补助资金按每个行政村补助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
对县所辖的行政村,自治区财政按每个18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县财政按每个1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对城区所辖行政村,自治区财政按每个1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市财政及城区财政按每个750元的标准分别进行补助。
④ 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按每个行政村补助3000元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对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并正在运行村卫生室,每年每个给予运行补助经费1000元,城区内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与城区财政1:1比例分担。
⑤ 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并正在运行的贫困村村卫生室,每年每个给予运行补助经费由1000元增加至1500元,城区内贫困村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与城区财政1:1比例分担。
梅州市调整准入机制提高村医待遇
日前,梅州市政府印发了《梅州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方案》通过改善乡村医生准入、补偿、养老等政策提高村医待遇,促进队伍新鲜血液的补充。同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激励村医承担更多的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
《方案》提出,在村卫生站人才紧缺地区要重点妥善用好在我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确因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造成空白村的地方,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将有意从事农村卫生事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劳动合同制聘入卫生站,按规定程序注册发放乡村医师执业证书。聘入后以5年为期限,5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目前,村医收入来源主要通过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取。《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应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已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村卫生站,可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此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在现有编制控制数内,逐步落实在村卫生站工作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的编制,对于未纳入编制管理的,由乡镇卫生院与其订立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社保待遇,从而促进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