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个人年度自付医疗费用不超过一万元;每人都有健康档案、健康卡、每个贫困户都享有家庭医生;县域范围内就诊可以先看病后付费……日前,安徽省出台《关于实施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给大家送上了医疗“福袋”。
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万元
在现实生活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断上演。安徽省出台政策给贫困人口送了一份大礼包。
到2017年底,贫困县(市、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兜底保障。
《实施意见》划定贫困人口就医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上限,即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
到2020年,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贫困人口可先诊疗后付费
在县域内就诊,贫困人口可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联动,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同时,制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证》,方便群众享受政策优惠。贫困县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1张健康卡,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乡村医生签约,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等服务。
今年起对大病集中救治
人人都怕得大病,尤其是困难家庭,我省将组织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治。通过摸底,对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2016年起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
对于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组团式”对口支援贫困县医院
要实现县域内就诊,首先要提高县域内医院的医疗水平,根据计划,省将实施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对口支援,每个扶贫重点县县级医院确定一所三级医院开展对口支援。向受援医院派驻1名院长或副院长、不少于5名医务人员,重点加强近三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强人才带教培养,推广适宜县级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