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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用5-10年改善儿童抗菌药物滥用

家庭医生在线 2017/12/5 9:25:57

据报道,为加强抗菌药物管理,遏制细菌耐药,《中国儿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动计划(2017-2020)》正式发布,将力争用5-10年改善抗菌药物滥用的状况。此次《计划》设立了清晰明确的工作目标:争取5-10 年,改善抗菌药物使用状况,遏制细菌耐药的发展,争取降低某些细菌的耐药率。为此,将建立全国儿童抗菌药物使用及细菌耐药监测网络,并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评价指标及细菌耐药控制评价体系。

儿童用药安全是家长时刻关注的,抗菌药、抗生素究竟能不能用?什么样的药物是儿童不能用的?在这里提醒各位家长,千万不能胡乱用药!家长要根据医生的嘱咐来定时定量给药,家长千万不能自行做主,乱给孩子吃抗生素和抗菌药,否则会对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有几种抗菌药是孩子不能用的,小编为您列举一下。

这四类抗菌药孩子最好别用

1、氨基糖苷类。氨基糖苷类包括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妥布霉素等,这类药物适用于多种临床常见的细菌感染,但因为它们具有耳、肾毒性,可能引起听力、肾功能损害,儿童应避免使用。如临床需要又无其他药物替代的情况下,应在用药过程中严密监测不良反应,发现问题立即停药,婴幼儿使用时必须监测血药浓度,以便医师及时调整给药剂量。

2、磺胺类。如复方新诺明等。新生儿的药物代谢酶系统未发育完全,使用这类药物会增加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应禁用。处于其他年龄段的儿童由于肝肾功能发育并不完全,用量也要酌情减少。

3、氯霉素。新生儿的肝酶系统未发育成熟,肾脏排泄功能差。使用这类药,易因血药浓度过高发生灰婴综合征。

4、喹诺酮类药物。包括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等,这类药物广泛用于成人抗感染治疗中,但是它们有引起关节病变的风险,不适宜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

专家支招:如何管理抗菌药

此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处张武军副处长表示,抗菌素的滥用不仅会加剧细菌耐药性。同时,近期还引发了极大恐慌的“超级细菌”——“多重耐药菌”。“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进一步恶化,同时达到各项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应落实以下八大措施,进行全方位管理。”

张武军副处长表示,第一,各界应高度重视,进行统筹兼顾;第二,应建章立制,规范应用,将抗菌药的试用规范化;第三,明确目标,将监管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第四,加强对外宣传,提高大众对抗菌药的认识;第五,对抗菌药的使用进行监测评估,提高质量;第六,不断强化质控,持续改进;第七,医院定期对医生所写的处方进行点评,有的放矢;第八,做到服务到位,临床参与。张武军副处长说,“对于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医院只有通过多部门协作,多项举措并行,方可取得持续成效。”

(责编:张晓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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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用强抗菌药会不会造成以后无药可用

孩子生病时,最好不要自作主张胡乱用药,应到医院请儿科医生诊治。首先,孩子感冒发烧、拉肚子不一定是细菌感染性疾病。其次,儿童用药与成人不同,有其特殊性。如成人腹泻较普遍服用的氟哌酸胶囊,有可能影响幼儿的软骨发育,故不主张12岁以下儿童服用。 不同的抗菌药有不同的抗菌谱,应有针对性地治疗不同的病原微生物感染所引发的疾病。经常使用同一种抗菌药,容易使体内病菌产生耐药性,从而使这种药物失去疗效。但对同一种抗菌药产生耐药的病菌,并不一定就会对其他抗菌药也同时产生耐药,医生一般会根据临床诊断、致病菌种类和药物的抗菌谱来选择有效的抗菌药物。只有合理用药、遵循用药原则,才有可能避免耐药菌株产生,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疗效。如果滥用抗菌药,耐药菌株成了公害时,那就真有可能难以找到有效的抗菌药了。

Q:用强力抗菌药会不会造成以后无药可用

你好,经常使用同一种抗菌药,容易使体内病菌产生耐药性,从而使这种药物失去疗效。但对同一种抗菌药产生耐药的病菌,并不一定就会对其他抗菌药也同时产生耐药,医生会根据临床诊断、致病菌种类和药物的抗菌谱来选择有效的抗菌药物。只有合理用药、遵循用药原则,才有可能避免耐药菌株产生,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疗效。如果滥用抗菌药,耐药菌株成了公害时,那就真有可能难以找到有效的抗菌药了。

Q:药物对怀孕的影响

如何在妊娠期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FDA)根据药物对胎儿安全性的不同进行安全等级分类,以提示人们安全选用药物:---A类:已在人类进行过病例对照研究,证明对胎儿无危害;---B类:动物实验研究证明对胎儿无危害,但无人类的研究,或动物研究证明对子代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研究中未发现有此类结果;---C类:尚无很好的动物实验或人类的研究或发现对动物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无研究资料证明;---D类:对胎儿肯定有危害,但其治疗作用大于其危害性有时仍需使用;---X类:对胎儿的危害性超过其治疗作用,可致畸形或严重的不良后果,孕期不应使用的药物。至今,尚无A类抗菌药物,妊娠期推荐使用B类抗菌药物,慎用C类抗菌药物,不用D类和X类。抗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除与药物种类、剂量、疗程长短及与胎儿遗传素质有关外,还与胎龄密切相关。由于胎儿发育阶段不同,抗菌药物的影响也不同,受精后一周内,受精卵尚未种植于子宫内膜,一般不受孕妇用药的影响。受精后8~14天内,受精卵刚种植于子宫内膜,胚胎尚未分化,药物的影响除致流产外,并不致畸。受精后3~8周,是胚胎发育的重要阶段,胎儿各器官均在此阶段分化发育,最易受药物和外界环境的影响,且此时胎儿胎盘循环已建立,药物极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此时应用有害药物,极易致畸。受精8周后,胎儿大部分器官已分化完成,机能进一步完善,胎儿生长发育迅速,如受有害药物的影响,除分化尚未完成的生殖器官和中枢神经系统仍有可能出现形态异常外,孕妇用药引起畸胎的可能性就极少了,主要导致生理机能缺陷及生长迟缓[2、3]。故在胎儿最敏感期最好不用药或选用安全的B类药。二、妊娠期抗菌药物的选择根据抗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可将其分为三类:1.妊娠期可选用的抗菌药物:为毒性低,对胎儿无致畸和其它不良作用,对胎儿是安全的药物。推荐的抗菌药物为B类,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等。①青霉素类:其作用机制是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人和哺乳动物的细胞无细胞壁,故对人体的毒性最小,对母体肝肾功能影响也小,不致畸,其主要作用于G+菌,抗菌谱窄,但不耐酸,对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易产生耐药性),不能口服,易出现过敏反应。近年来许多半合成青霉素制剂已从多方面进行了改进,弥补了上述缺点,如口服青霉素V钾片使用方便,能耐酸耐酶,不易产生过敏反应;羟氨苄青霉耐酸耐酶,且抗菌谱广;第三代半合成青霉素制剂(如美洛西林钠)不仅抗菌谱广,且对绿脓杆菌有较强的杀灭作用。②头孢菌素类:该类抗生素在理化特性,作用机制及临床应用方面与青霉类似,其优于青霉素之处为抗菌谱广,对酸对酶稳定,基本无肾毒性,对胎儿不致畸[4]。目前,临床上使用较多的有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唑啉钠、头孢哌酮钠、头孢噻肟钠、头孢曲松钠。③大环内酯类(酯化物除外),其作用机制为阻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抑制细菌生长,其抗菌谱与青霉素类似,血药浓度不高,但组织分布好,生物利用度高,毒性低。对支原体、衣原体、弓形体感染也有效,对一般细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也很有效,可作为对青霉素过敏或支原体、衣原体、弓形体感染或上呼吸道感染的首选药,目前临床上使用较多的有:红霉素、罗红霉素、螺旋霉素、阿齐霉素等;④抗真菌药:克霉唑、制霉菌素对胎儿较安全,妊娠期可选用。2.妊娠期应尽量避免使用的抗菌药物:这类抗菌药物对孕妇及胎儿有一定毒性或有致畸影响:①氨基糖甙类抗菌药物: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导致细菌死亡,主要对G---杆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耳、肾毒性是本类楷物众所周知的毒副反应,婴儿听力障碍与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有关,该类抗生素主要有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阿米卡星、FDA将此类药物归为C类,其中链霉素、妥布霉素为D类药,孕妇禁用。②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作用机制是抑制DNA的合成,导致蛋白质合成障碍,抗菌谱广,无致畸胎作用[5],但对单幼动物可引起关节病变,并影响软骨发育,对神经精神方面也可产生一定的影响,有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③灭滴灵:其抗菌机制不明,对厌氧菌、原虫、阿米巴和毛滴虫有效,有研究表明在啮齿动物大剂量应用有致癌作用,但在其它动物模型上未见致癌作用,故妊娠期使用灭滴灵争议较大:多数学者主张在妊娠头三个月内不要轻易使用,有应用指征时可在孕中、晚期使用,该药为FDA的B类药。④抗结核药:异烟肼通过胎盘,并有严重的肝损害及神经系统毒性,大鼠和家兔的实验可引起死胎。乙胺丁醇在动物实验也表明有致畸作用,但在人类未得到证实,故孕妇仍应慎用上述两药。⑤万古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来杀菌,为窄谱抗生素,属于FDA的C类药,过去认为该药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现有争议。3.妊娠期禁用的抗菌药物:该类药物有明显的毒性和明显的致畸作用:①氯霉素类:为广谱抗菌药物,在体内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由肾脏排出,该药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胎儿、新生儿由于肝酶系统不健全,肾脏排泄功能弱,易引起药物蓄积,可使新生儿出现“灰婴综合征”,表现特有的带灰色紫绀、呼吸困难、呕吐、厌食、腹胀、以至出现循环衰竭,病死率很高,属于FDA的C类药。②碘胺类:为广谱抗菌药物,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与胎儿血中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结合点,使血浆游离型的胆红素增多,该胆红素脂溶性强,易通过血脑屏障渗入脑内引起胎儿脑损伤或新生儿核黄疸。③四环素类:为广谱抗菌素,能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致畸,孕早期使用能使胎儿四肢发育不良或小肢畸形,孕中期可致婴幼儿乳齿黄染或牙釉质发育不全,影响恒牙发育,易患龋齿,孕晚期使用可致母体肝、肾功能受损,出现急性坏死性脂肪肝及肾功能障碍,有四环素、金霉素、强力霉素等,属FDA的C类药。④抗结核药:利福平,该药能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在胎儿体内消失速度较母体慢,长期用药将产生蓄积,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在妊娠头3个月内禁用。⑤抗真菌药,酮康唑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对胎仔有致畸作用,孕期禁用。⑥无味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酯化物,因会导致孕妇肝内胆汁淤积综合征和肝脏受损,故孕期禁用。总之,妊娠合并感染性疾病需用抗生素时,医生应权衡抗生素对胎儿的可能危害及对母体的治疗作用,用药前了解清楚孕周,严格掌握适应征、剂量、用药时间,尽量选用B类药,少用C类药及对孕妇、胎儿安全性不确切的新药,不用D类或X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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