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此次印发的诊所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达100%。该类诊所采用备案制管理,适用《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另一类是提供中西两法服务和不符合《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风险的中医(综合)诊所,适用《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原卫生部印发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以及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试行)》同时废止。民族医诊所的管理参照新标准执行。
(截图自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