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南陵县一位丈夫,在妻子患病后却对其不管不问,妻子无奈之下求助于法院。 6月10日记者从南陵县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判决丈夫按月支付妻子扶养费。
据了解,这对夫妻结婚已有十余年,育有一子。婚后夫妻感情也一直不错,男方在外务工,女方在家边打零工边照顾孩子。可是近两年,丈夫回家的次数渐渐变少,更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妻子却受此刺激精神出现问题,最终经残联认定为精神三级残疾。
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影响日常生活和活动参与的状况。在精神残疾中,精神分裂症所占比例最大,那么精神残疾到底是怎么回事?
1、精神残疾一级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2、精神残疾二级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3、精神残疾三级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4、精神残疾四级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是精神疾病最可悲的结局,疾病是一个人的生理、心理功能的缺陷,而残疾则是强调疾病对其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限制和妨碍,所以,精神疾病不等于精神残疾,精神疾病患者也不一定就是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