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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举步维艰

家庭医生在线 2011/5/4 8:48:21

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举步维艰 新版禁烟令执行困难

新版禁烟令能否剪断“烟雾缭绕”(资料图)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根据卫生部发布的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5月1号起,我国在室内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这次禁烟令,被舆论看做是中国向“积极控烟国”迈出具有转折意义的一步。

  新规实施恰逢“五一”小长假,各地执行情况如何?曾经“烟雾缭绕”的公共场所能否“烟消雾散”?

  在铁路杭州站候车室,吸烟的人随处可见,而且火车站竟然还保留了吸烟室,这与新条例的规定完全相左。

  杭州站党群办副主任吴蔚说:“那个要一步一步来的,我们最好全部控掉,但是我们工作人员非常为难的,根据广大旅客的需要,他如果没有这个区,他就随便乱吸。”

  不仅仅是车站候车室,在杭州的一些饭店、茶餐厅和咖啡厅,桌上还摆着烟灰缸,有的地方还设有吸烟室。客人在吸烟,餐厅的经营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记者来到长兴长途汽车总站候车大厅,迎面便是一块“禁止吸烟”的提示牌。同时,为解决乘客的吸烟问题,汽车站还在候车室旁的室外设了一个“吸烟室”。面对这些人性化的举措,可是记者还是发现了有乘客在室内的角落吸烟。当问及是否知道公共场所已经全面禁烟的情况时,他们却表示不知情。

  乘客甲:“还不知道。”

  乘客乙:“这个还没听说。”

  面对吸烟者,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表示很无奈。长兴长途汽车总站保洁主管王志群说:“我们看到了,马上就劝阻,要么灭掉香烟,要么到吸烟室。”

  禁烟效果不理想,禁烟预期不乐观。禁烟令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却也是一个艰难的开始。山东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孙桐指出:禁烟令的法律效力有限,缺乏可操作、行之有效的处罚措施,引发公众对执行难的担心。

  孙桐说:“对于吸烟处罚没有明确规定,就算有处罚,也是处罚公共场所经营和管理者,处罚也很困难,没有很明确的法律责任认定。没有一个专业的法律,专门的控制吸烟的法律,这个(细则)也只是卫生部的规章,还是缺乏一个比较有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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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不明确 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在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丁兆林看来,禁烟令的执行主体不明确,令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丁兆林:缺少了这种执行的主体,它一定是一种软性的,类似于一种宣传性质的,号召大家不要抽烟,(禁烟执行)没有出面的话,对于一个法令来讲或者说一个政策来讲,它本身是有缺陷的,软性政策再加上一个软性的执行,出现这种不理想的结果,其实是大家都能够预料的到的。

  除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禁烟令还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烟者进行劝阻。这样的规定,让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成为禁烟的“一线卫士”。

  作为吸烟的重灾区,在酒店、餐馆等公共场所,那里的经营者承担着更多的禁烟责任。记者调查发现,在禁烟令和贵为“上帝”的顾客之间,经营者显得进退两难。

  据调查发现,在厦门不少商家明确表示,就算有客人吸烟的情况也只是加以劝阻,并不能对客人进行处罚,许多消费者目前根本不知道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更谈不上严格的执行,作为商家来说他们在面对吸烟的消费者时也感到非常的为难。

  商家:这件事情说实话按目前为止这种情况确实挺为难的,为什么为难呢?饭店属于公共场合,有的人吸烟的话,或者喝酒喝多了的前提下素质好一点的还好点,素质不好一点的可能会伸手吧。

  商家:面对吸烟者我们是没有处罚权利的只能劝阻一下,如果没有第三方监管,我们很为难。

  商家:我们是小本经营不容易,顾客要抽烟我们也不好意思劝阻。

  对于经营者不作为的情况,卫生部的禁烟令并没有明确处罚措施。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指出,北京市早在2008年就规定,对经营者控烟不力情况,可以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做出处罚。

  杨伟东:卫生部门不可能一一去监管,所以细则给经营者设定了义务,但是这样一来就会产生一个问题,本来是一个行政里边执法的事情,现在转移给经营者,可能对很多人来说这个义务过重了,但我觉得在一定城市当中它仍然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选择,公共场所经营者有劝阻的义务,但是对于劝阻者不去劝阻该怎么办也没有规定。北京市在08年禁烟的规定当中就设定了一个义务,经营者如果不劝阻那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可以给予处罚,其他一些地方立法规定了一些比如罚款这样一个制裁性的措施。

  对于经营者的规范只是一方面,惩罚的板子最终还是要落在吸烟者的身上。长春市从5月1号起,将对违规吸烟给予最低罚500元,单位违规最高3万元的处罚措施。相比于长春的高压政策,一些地方仍然恪守旧的禁烟规定,采取个人罚款10元,经营者罚1000元的处罚标准。杨伟东表示:在卫生部的禁烟令框架之下,各地方出台怎样的施行细则,成为禁烟令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

  杨伟东:看到有些地方在尝试建立专门的执法队,有专门的人员,我想这是在主体当中的,还有在具体的处罚制裁措施,我想卫生部这样的规定尽管没设定,但地方立法可以设定具体的处罚细则,我们按照现在的法律框架也是允许的,我想在这个层面当中我们想应当加大力度。

  除了执行难,利益集团与政策背后的博弈成为禁烟令推行的又一道坎。杨伟东认为,关于烟草生产、销售,税收方面更全面的措施必须配套施行,禁烟令才不会是一纸空文。

  杨伟东:表面看这好像是一个公共场所禁烟的一个规定,但涉及面很广,所以我想它应该是更全面的一个东西,从烟草的生产、销售、税收、广告以及标识都应当有一系列的举措,只有如此我想禁烟这种应当说有深远意义影响的举措才能够落实。

  今天是禁烟令施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全面禁烟,不仅是一句口号,一个文件,更是你我的一份庄严承诺。远离香烟,珍爱生命,请从今天开始。

(责编:尹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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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公共场所逃生方法

要有意识地准备和观察


有的人“忌灾讳难”。他们希望自己“吉人天相”,他们从不考虑如果遇上意外灾难该怎么办,他们出门旅行,对飞机、轮船、酒店、宾馆的各种安全指南从来就不屑一顾。正是这种缺乏防灾意识的人,遇到意外灾难时最为惊慌失措,最容易遭受伤害。

遇到意外灾难时要能逃脱危险,有意识的准备、事前学习逃生本领和对所处公共场所安全设施的观察是第一条。这也是能够做到“临危不乱”的基础。所谓对公共场所安全设施的观察,是指进入一个陌生的公共场所时,一定要对其内部设施和结构布局进行观察,记住疏散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安全设施的位置。这些一般都在该公共场所的安全指南中可以了解到,如有疑问,甚至没有疑问也应实地勘察一番。

有意识的准备还包括随身携带简便的紧急救难用品。例如,带手电筒的笔可以应付停电;湿纸巾、湿毛巾等可在火灾发生时遮掩口鼻,以免吸入烟气、毒气;塑料袋可用来在浓烟尚未扩散时装满空气,以备逃生时呼吸用;等等。


要消除小患而防止大祸


正因为公共场所灾难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有各种指令性的规定。如公共场所必须有合格的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安全规章等。这些都是防范公共场所灾难的重要措施。作为进入公共场所的一般群众,应特别注意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例如,不能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到公共场所,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在禁止使用某些电子设备(如电脑、手机等)的公共场所使用这些电子设备,等等。

对于各种公共场所的安全规章,不仅自己要认真执行,而且要帮助周围的群众一起认真执行,发现违规情况要及时制止,如果自己制止不了,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一旦发现危险,要有“小患不除必酿大祸”的意识。例如,当发现公共场所内有一处地毯被香烟头烫出一个冒烟甚至着火的洞时,应立即报警并想方设法把火苗扑灭,这样就可以将灾难消灭于萌芽之中。如果发现险情只顾自己仓皇逃走,既不采取扑救措施,也不报警求救,那就会使原本可以比较轻易扑灭的小灾酿成大祸。


要有秩序地转移或停留


如上所述,公共场所突发灾难时,如果现场群众混乱拥挤,必将导致更大的危险,造成更多的伤亡。像本案例,黑暗中“只听见小孩的哭声、大人的叫声和工作人员那被掩盖了的手提喇叭的无法听清楚的喊声”的情况,只会增加逃生的困难。故在灾难逃生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乱喊乱叫、乱挤乱串,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引导,有秩序地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或暂时停留在相对安全的地方,绝不能盲目乱跑,以减少伤亡的发生。

针对本案例是地铁火灾,在逃生时应采取低姿势前进,但也不要匍匐前行。因为匍匐前行速度太慢,不仅贻误逃生时机,而且容易被其他逃生者践踏。另外,不要做深呼吸,不要大声呼叫,以免吸入更多的烟气和毒气。还需注意的是,地铁的隧道很窄,灾难发生时若逃到对面方向的铁道上,可能会被驶来的地铁撞上。而且有些铁道有高压电通过,沿着铁道逃生有触电的危险。

火灾逃生中,遇到发热且紧闭的门,千万不能打开,以免被门另一边的烈火吞噬;万一疏散通道被堵死,或通道被烟火阻断,或身体受伤暂时不能脱险,应采取低体位,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减少烟气和毒气吸入,不要乱喊乱动消耗体力。如有条件,应退入相对安全的屋内,用湿窗帘、湿被单堵住门缝和窗缝,将烟气、毒气基本堵住,防止烟气、毒气灌入;寻找可以利用的水和食物,设法延长生存时间,寻找脱险的方法或等待救援人员前来救助。


要掌握现场急救知识


幸运逃离灾害现场的群众,在急救人员没有到达之前,要进行自救互救,这将为后续治疗创造有利条件。

一开始就要注意观察伤者的脸色、呼吸、脉搏、血压。对呼吸道阻塞、窒息者,立即清除其口、鼻、喉腔内的泥土及痰、血和呕吐物等,保持呼吸道通畅,并以抢救生命为首要目的,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呼吸、心跳均已停止的伤员,还要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Q:公共场所逃生方法

要有意识地准备和观察


有的人“忌灾讳难”。他们希望自己“吉人天相”,他们从不考虑如果遇上意外灾难该怎么办,他们出门旅行,对飞机、轮船、酒店、宾馆的各种安全指南从来就不屑一顾。正是这种缺乏防灾意识的人,遇到意外灾难时最为惊慌失措,最容易遭受伤害。

遇到意外灾难时要能逃脱危险,有意识的准备、事前学习逃生本领和对所处公共场所安全设施的观察是第一条。这也是能够做到“临危不乱”的基础。所谓对公共场所安全设施的观察,是指进入一个陌生的公共场所时,一定要对其内部设施和结构布局进行观察,记住疏散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安全设施的位置。这些一般都在该公共场所的安全指南中可以了解到,如有疑问,甚至没有疑问也应实地勘察一番。

有意识的准备还包括随身携带简便的紧急救难用品。例如,带手电筒的笔可以应付停电;湿纸巾、湿毛巾等可在火灾发生时遮掩口鼻,以免吸入烟气、毒气;塑料袋可用来在浓烟尚未扩散时装满空气,以备逃生时呼吸用;等等。


要消除小患而防止大祸


正因为公共场所灾难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有各种指令性的规定。如公共场所必须有合格的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安全规章等。这些都是防范公共场所灾难的重要措施。作为进入公共场所的一般群众,应特别注意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例如,不能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到公共场所,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在禁止使用某些电子设备(如电脑、手机等)的公共场所使用这些电子设备,等等。

对于各种公共场所的安全规章,不仅自己要认真执行,而且要帮助周围的群众一起认真执行,发现违规情况要及时制止,如果自己制止不了,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一旦发现危险,要有“小患不除必酿大祸”的意识。例如,当发现公共场所内有一处地毯被香烟头烫出一个冒烟甚至着火的洞时,应立即报警并想方设法把火苗扑灭,这样就可以将灾难消灭于萌芽之中。如果发现险情只顾自己仓皇逃走,既不采取扑救措施,也不报警求救,那就会使原本可以比较轻易扑灭的小灾酿成大祸。


要有秩序地转移或停留


如上所述,公共场所突发灾难时,如果现场群众混乱拥挤,必将导致更大的危险,造成更多的伤亡。像本案例,黑暗中“只听见小孩的哭声、大人的叫声和工作人员那被掩盖了的手提喇叭的无法听清楚的喊声”的情况,只会增加逃生的困难。故在灾难逃生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乱喊乱叫、乱挤乱串,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引导,有秩序地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或暂时停留在相对安全的地方,绝不能盲目乱跑,以减少伤亡的发生。

针对本案例是地铁火灾,在逃生时应采取低姿势前进,但也不要匍匐前行。因为匍匐前行速度太慢,不仅贻误逃生时机,而且容易被其他逃生者践踏。另外,不要做深呼吸,不要大声呼叫,以免吸入更多的烟气和毒气。还需注意的是,地铁的隧道很窄,灾难发生时若逃到对面方向的铁道上,可能会被驶来的地铁撞上。而且有些铁道有高压电通过,沿着铁道逃生有触电的危险。

火灾逃生中,遇到发热且紧闭的门,千万不能打开,以免被门另一边的烈火吞噬;万一疏散通道被堵死,或通道被烟火阻断,或身体受伤暂时不能脱险,应采取低体位,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减少烟气和毒气吸入,不要乱喊乱动消耗体力。如有条件,应退入相对安全的屋内,用湿窗帘、湿被单堵住门缝和窗缝,将烟气、毒气基本堵住,防止烟气、毒气灌入;寻找可以利用的水和食物,设法延长生存时间,寻找脱险的方法或等待救援人员前来救助。


要掌握现场急救知识


幸运逃离灾害现场的群众,在急救人员没有到达之前,要进行自救互救,这将为后续治疗创造有利条件。

一开始就要注意观察伤者的脸色、呼吸、脉搏、血压。对呼吸道阻塞、窒息者,立即清除其口、鼻、喉腔内的泥土及痰、血和呕吐物等,保持呼吸道通畅,并以抢救生命为首要目的,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呼吸、心跳均已停止的伤员,还要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Q:公共场所常见的传染病有??

你好,公共场所常见的传染病很多,以呼吸道疾病为例吧如气管炎、肺炎、扁桃腺发炎、鼻炎、支气管炎等都可以在公共场所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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