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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女大学生献血致残案开庭 血站是否有错成焦点

转载 来源: 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2011/11/23 15:02:12

  宁波姑娘晓慧(化名)是杭州某高校学生,去年暑假听说宁波血源紧张,而她又是O型血,就向父母提出去献血。谁知献血后她晕倒了,左眼球撞在椅背上,造成严重挫伤、开裂,巨额医疗费一直无人承担。

  此事经本报今年9月14日报道后,引起读者持续关注。

  晓慧对宁波市中心血站的冷漠和推脱责任不满,于是以生命权、人身权、健康权受到侵害为由起诉宁波市中心血站,这也是全国第一起献血者起诉血站的案子。

  昨天,此案在宁波江东法院开庭。北京律师刘辉专程赶到宁波,免费为晓慧作代理。庭审现场,血站是否有过错是辩论焦点,双方进行了近两个小时激烈争辩。

  庭后调解失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此案也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期待献血立法尽早完善。

  昨天下午开庭前5分钟,小小的法庭内,三排观众席上已坐满了旁听者。

  前来旁听的,有晓慧的亲友,有媒体的记者,也有很多与此事并无直接关系的人。

  “我知道晓慧的遭遇后,非常为她惋惜,也为血站的冷漠表现感到气愤。我这次来旁听,就是来给晓慧助威的,希望法院能作出公正判决。”前来旁听的宁波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自从本报报道晓慧献血致残的事后,他就一直在关注事情进展。

  昨天,晓慧本人没有到现场。代替出庭的,是她的父亲肖先生。北京律师刘辉也专程赶到宁波,免费为晓慧代理。

  “接受委托后,我做了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多次与原告沟通,了解相关情况,走访了相关当事人,并参加了北京专家的相关研讨会。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对本案有了比较详尽的了解。”刘辉说。

  宁波市中心血站方面,出庭的是副站长周建霖。律师,来自宁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

  下午1点45分,案子正式开庭。

  

  [庭审现场]父亲代女儿出庭

  刘辉律师在法庭上表示,退一万步说,如果一年前或在诉讼前,血站找晓慧好好协商,作些合理补偿,就不会有今天的诉讼。就算是血站认为自己无责,血站确实因无偿献血造成伤残后果,那么,根据民法公平原则,血站也理应承担相应赔偿义务。可事件已过去一年,被告没对原告给予合理补偿。原告万般无奈之下才提起诉讼。

  刘辉说,晓慧是个心地非常纯净、善良、热爱幼教事业的好女孩,虽因献血致残,但丝毫没减少工作热情,正在积极学习、努力工作。她说,献血不后悔,但有疑惑、有遗憾、有痛苦,这些是不可避免的。

  困惑的是,关于献血的宣传,明明写着“献血对身体无害”;献血法明明写着“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可在她身上出现了这样的后果,自己没任何过失和过错,那么应该是谁的责任呢?

  “女孩遗憾的是,自己的一腔热情遭冷遇,心寒!抛开法律抛开责任,无偿献血致残,得不到赔偿,得不到合理的有效救济,一个花季女孩承担着终生残疾的痛楚,这公平吗?晓慧受伤致残的还是脸部,眼睛,她不敢再照相,不再爱照镜子了。”

  “面临年年上演的血荒现象,晓慧事件,难道不值得有关部门反思吗?我期待此案有个合理合法的结局,给晓慧、给关注此事的人一个平衡,一个交待,别再让献爱心者流血再流泪的事件继续上演。”刘辉最后说。

  在庭审上,晓慧父亲肖元良,将精神损失费提高到20万元。此外,追加了今后戴义眼的费用。以女儿80岁寿命计,这一费用要45万元。加上此前提出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总计88万多元。

  刘辉和肖元良先把事件经过进行了叙述。随后争论的焦点,是血站是否有过错。

  “血站在晓慧献血前,没对其进行认真体检。”刘辉在庭上这样指出,并提出一连串质疑:对其采血量的评估是否合理?献血法指的一般一次献200毫升,这是常规,对方凭什么断定,一个女孩可一次献300毫升?

  还有,医生是否明确告知,晓慧献血前后的注意事项?事实证明,没有。至今,晓慧也不了解相关注意事项。据晓慧陈述,仅仅是事后医护人员随手递给其一个装有资料的袋子,这不能认定其履行了告知义务。晓慧献血后头晕头痛,哪能看资料?医护人员理应按流程认真对其予以解释,可是没有。

  “据晓慧叙述,血站仅仅为其抽了点血作了简单测试,问询了身高体重,量了血压。而一份征询表上面,多达39个事项,要献血者打对勾,确认自己是否健康。要自认哪些项目是正常的,就意味着献血者要自己花钱进行全面体检,否则,怎么判断身体所有器官所有指标都是正常的?这不是强人所难么?”刘辉律师在法庭上质问道,“既然这样,免费体检的法律规定有何意义?”

  宁波市中心血站先对晓慧的献血行为表示赞赏和敬意,然后表示,无论庭审结果如何,都会给予晓慧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心。同时表示,对晓慧受伤一事没责任,因所有程序都是合乎法律和程序的,所以无需担责。

  血站还表示,让晓慧献300毫升血,那只是建议,不是要求,所有程序都是齐全的。当时在献血车上,医务人员跟她进行了交流、作了提示,只是时间过了太久,相关证据不好找。

  [辩论焦点]血站到底有无过错

  [律师说法]女孩献血无悔但有憾

  庭后,先是进行了调解。肖先生表示,可以放弃其中20万元精神赔偿。然而,血站方坚持认为,自己并无过错,不能承担这么高额的费用。调解因此失败。

  “打官司是被逼无奈之举,无论怎样判决,结果都是伤害爱心,使社会变得更冷漠。除了法律责任,政府部门也不能忘记社会责任。我还是希望爱心的事用爱心来解决,别让做好事的人流血又流泪。”庭审后,肖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下一步,既然血站不愿调解,那只能等判决了。如果法院判决的只涉及事发时的费用,那么以后的费用只能再起诉,可能会每年起诉。

  刘辉认为,血站举证不力,准备不足。通过质证来看,他们确实存在违规操作,有过错,应该赔偿。

  刘辉表示,以后会以不同的方式关注晓慧案件的进展,会持续关注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希望通过这个案子,推动立法完善,建立献血者的保护机制。

  而对这次庭审,宁波市中心血站副站长周建霖表示,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

  [父亲心声]

  打官司是无奈之举

  此案也引起众多网友的密切关注。昨晚7点到8点,搜狐微博邀请晓慧、肖先生和刘辉律师进行了微访谈。

  很多网友对晓慧的行为表示高度肯定。网友“瘦身义工”说:在我们心里,你是最美的。这个事终有要过去的一天,希望你早点放下一些东西,可能心灵会变得快乐。

  有网友问刘辉:法律应该成为保护公民的利器,你对献血立法完善的最好预期是什么?

  刘辉说:期待立法更完善,增加保护献血者的条款。让我们一起来关心和援助献血女孩吧。

  有网友问刘辉,除了献血间隔外,血液中心几乎没有任何措施保障献血者的健康,我觉得有必要建立献血者健康追踪档案。

  对此,刘辉说,也不能全是血站的责任,法律的滞后也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大家一起持续关注晓慧案吧,期待有个公平公正的结案。建议大家关注并呼吁立法的推动。我希望血荒不要年年上演,献血流泪的悲剧不要再重现!

(责编:刘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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